另方面来说,他拥有漫长假期、周末,大块写作时间,这对他来说才是最重要。他又创作四部小说——至少,他告诉是这多,它们都没能出版。如果艾伦要是知道,还要再过十年,他最终才能品尝到成功滋味,不确定他会不会继续留在伍德布里奇。他曾经对说过,在那里每天就像是把你关进俄罗斯监狱,却不告诉你刑期有多久。
艾伦在伍德布里奇时候结婚。新娘叫作梅丽莎·布鲁克,当时她也在学校教授外语——法语和德语,和他同个学期入职。不需要向你描述她。你应该经常能见到她。对她第印象是,年轻,有魅力,而且她非常喜欢艾伦。不知道为什,却担心们俩没法好好相处。在艾伦葬礼上,她甚至都没有和打招呼;但是必须承认,也许有部分原因归咎于。感觉们在竞争,而她把艾伦从身边抢走。写到这里,知道自己有多傻气,但是在努力向你陈述实情,尽可能地展现与艾伦真实面,事实就是这样。梅丽莎读过他全部小说。她百分之百相信他才华。九九八年六月,他们在伍德布里奇登记处登记结婚,去法国南部卡普费拉度蜜月,他们儿子弗雷德于两年后出生。
正是梅丽莎建议艾伦创作第部阿提库斯·庞德小说。那个时候,他们已经结婚七年。知道这是个巨大跳跃,但那段时间,也没什可写。那时在萨福克警察局工作。艾伦教书。们生活地方地理位置不算远,但是们过着截然不同生活。
梅丽莎在伍德布里奇W.H.史密斯书店里灵光乍现。书架上最畅销作家是谁?是丹·布朗[4]、约翰尼·格里森姆[5]、迈克尔·克莱顿[6]、詹姆斯·帕特森[7]、克莱夫·卡斯勒[8],她知道艾伦写作能力不输给他们中任何个,但问题是他目标定得太高。为什要绞尽脑汁写本让所有评论家都赞不绝口但却没什人看书呢?他可以利用自己才华创作些简单作品,比如侦探小说。如果大卖话,他会由此开启职业生涯,之后他可以再尝试其他类型作品。重要是起步——她是这样说。
艾伦写完《阿提库斯·庞德案件调查》后不久就拿给看,非常喜欢。它不只是构思巧妙。觉得那位侦探主人公塑造得非常出色。他曾被关进集中营里,见惯死亡,然后来到英国侦破谋杀案——这个情节设置给人感觉就是很对。他花三个月就完成这本书。大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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