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儿子想要早点处理完后事。不能怪他,真。出这样事多少让人有些意外。”
两人沉默地坐着,约翰尼吃着早餐。杰玛聚精会神地看着他。她总是这样看着他,仿佛正努力看穿他沉着外表下极力隐藏秘密。“她来这里做什,”她突然问道,“玛丽·布莱基斯顿?”
“什时候?”
“星期,她死前那天。她在这里。”
“没有,她不在
钢笔,或是任何刚好在陈列物件中挑挑拣拣乐趣。当然,有没有人确实买过什东西是另回事。如今这家店铺已经开六个年头,怀特海德家人就住在店铺上方公寓里。
约翰尼个头矮小、宽肩膀、秃脑袋。他身材日渐发福,虽然他自己没有意识到。他喜欢花哨俗气打扮,总是穿着相当寒酸三件套西装,常搭配条亮色领带。为参加这场葬礼,他不情愿地翻出件相对肃穆些夹克和条灰色呢料裤子——虽然和他衬衫样,不太合身。他妻子身黑色装扮。她身材非常瘦小,三个她加起来才能抵上个他。她没有吃做好早餐,只是给自己倒杯茶,小口吃着块三角形吐司片。
“马格纳斯爵士和派伊夫人不会出席。”约翰尼喃喃自语,似乎又想起什。
“出席什?”
“葬礼。他们周末才能回来。”
“谁告诉你?”
“不知道。大家在酒吧里聊天时说起来。他们去法国南部还是什地方。管他什地方,对些人来说无所谓,不是吗?总之,大家试图联系上他们,但是至今还没有成功。”约翰尼停顿下,手里拿着片香肠。如果你听他现在说话口音,你会发现个很明显事实:他人生大部分时光是在伦敦东区度过。他和顾客打交道时候,用是另外种口音。“马格纳斯不会乐于见到这种情形。”他继续说道,“他非常喜欢布莱基斯顿太太。那两个人可是亲密无间啊!”
“你这话什意思?你是说他和她之间有猫腻?”杰玛联想到猫腻,鼻子上不由得爬上道皱纹。
“不是,不是你想那样。他可没这个胆子,尤其是当着他太太面,况且玛丽·布莱基斯顿也不是什值得提人物。不过,她以前直很崇拜他。连他那个部位在她眼里都是光芒四射,你知道说是哪儿!这些年来,她直都给他府上做清洁。掌管着府邸钥匙!她为他做饭,为他打扫,把半辈子时间都献给他。确信他肯定想要出席她葬礼,给她送行。”
“他们原本可以等他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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