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批下自己评判。
再说术治。术者,寻常泛说之为技巧也方法也。然则,法家所言之术,却是治吏之道,是谓术治。战国之世,术治说由申不害执牛耳,被天下看作与商鞅法治说并立法家派别。申不害术治说理念根基在于:无论是势还是法,都得由人群来制定推行;这个人群,便是君王所统领臣下;若君王驾驭群臣得法,律法政令便能顺利推行,否则天下无治;所以,治道之本在统领臣下之术治。显然,申不害术治说也是偏颇,漏洞也很明显。个最大尴尬是:国家若不变更旧法(根基是不废除实封制),而唯重吏治整肃,便不能根除*宄丛生腐败迭起痼疾,国家始终不能真正强盛。齐国如此,韩国更如此。
《韩非子》严词诘难申不害术治说及其在韩国实践。
“韩国法令庞杂,故晋国之旧法与新法并行。申不害不擅其法,不其宪令,故*邪必多。贵胄之利在旧法,则以旧法行事;官吏之利在新法,则以新法行事;其利若在旧法新法之相悖(冲突),则巧言诡辩以钻法令之空隙。如此,申不害虽十使昭侯用术,而*佞丛生也!故托万乘之劲韩,七十年而不至于霸王者,用术于上、法不勤修之患也!”
基于申不害给韩国留下术治传统危害极大,也基于韩非自己对术治冷静评判,韩非对“术”作严格定义:“术者,因权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生杀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用今人话语说,术治便是用人制度与问责制度运用法则。所以,韩非倡导术治绝不是简单权谋之术,尽管它也包括权谋之术。
嬴政最为赞叹是,韩非没有因纳术入法而轻法,而是将术与法看作缺不可治国大道。有人问,法治术治何者更重?韩非答曰:“此犹衣食之孰重孰轻,不可无也,皆养生之具也。人不食,十日则死。大寒之隆,不衣亦死……君无术则弊于上,臣无法则乱于下。此不可无,皆帝王之具也!”
从九岁起,嬴政便是秦国太子。从十三岁起,嬴政便是秦国之王。从二十二岁起,嬴政便成天下第强国亲政君王。期间风雨险恶不可胜数,对君王不可或缺正当权谋体味尤深,可谓烙印在心刻刻不忘。为此,嬴政对《韩非子》所阐释术治新说深有同感。读《定法》之时,嬴政连饮三大爵凛冽老酒,慨然拍案道:“如此术治,宁非与法治共生也!韩子大哉!”
最令嬴政感奋不能自已者,还是韩非《孤愤》篇。
韩非之《孤愤》,不是诉说自己孤独,不是宣泄己愤懑,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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