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打出手,死伤无算。
在当时华夏大地上,没有个邦国民风象秦国这样浓烈私斗风习。就是同样被中原轻蔑嘲笑“南蛮”三国——楚、吴、越,也没有秦国民间私斗这般普遍,这般毒烈。秦人自诩“人皆勇士”,可东方列国却嘲笑秦人“怯于公战,勇于私斗,诚为恶习!”
秦国官府对这种民风历来是“民不告,官不究”,睁只眼,闭只眼。则是无法可治无可奈何,则是大战不断要依赖民众从军血战,无力去细致究诘于这些私仇纠纷。秦国只有个铁法则:但有兵戎战事,须得人人争先,致对外,否则杀无赦!也就是说,只要民人不抗赋税、不拒从戎,官府般不去理会民间仇杀。
遍访秦国乡野,卫鞅对这种私斗风尚感触极深。他把这种现象称为“强民弱国”。民风强悍而国家衰弱,根源正在于私斗。要肃清这种恶风,将秦人引导到为国家荣誉而死战正道上来,就要彻底禁止私斗,培植种勇于公战庶民精神。卫鞅为此专门写篇《弱民》,向秦孝公提出“民弱国强,民强国弱。有道之国,务在弱民”总方略。所谓弱民,就是使民众在国家法律面前处于弱小地位,从而不敢触犯法律。所谓强民,就是那种蔑视法律敢于犯法刁民。要使民弱,就要使民众厚道朴实。厚道朴实则民众守法,刁钻狂野则敢于乱法。这就是“朴则弱,*则强”道理。这种深彻甚至是冰冷论证,征服秦孝公,使这个年轻清醒国君看到凝聚秦人希望,决意支持卫鞅从根本上改变秦人精神风尚。
为此,卫鞅做精心谋划,决定变法从治乱立威开始。
他在开府之日颁布第批五道法令,全部是围绕“弱民”治乱展开。《私斗治罪法》,首先严厉禁止切私人斗殴。也就是说,切私人仇杀斗殴都是违法犯罪行为,切纠纷都应通过官府依据法令裁决,而不能私相仇杀解决。《什伍连坐法》则确保切私斗犯罪者不被隐藏、不能逃匿,而得以严厉惩处。《客栈盘查法》则在于防止仇杀犯罪者和东方密探藏匿。也就是说,任何罪犯在秦国都将难以藏身。因为这两部法令规定“告*者与斩敌首同赏,藏*者与降敌同罚”。也就是说,举发个犯罪者和在战场上斩杀个敌人,功劳样,赏爵位极;藏匿个犯罪者和投降敌国样,都是死罪。很显然,国家新法明确将私斗犯罪当作大敌,要彻底肃清。《农耕奖励法》和《军功授爵法》则是培植正气,激励民众去争取国家荣誉,辛勤耕耘,奋勇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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