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我,认为我作为社会公民也不适当,那是更没有道理的。善难行,德难施,节操不易守,为义而舍命太可惜。要是决心实行这些事,不管对谁来说,都是痛苦的。要敢于冒犯这种痛苦,内心就必须隐含着战胜痛苦的欢愉。所谓画,所谓诗,所谓戏剧,都是蕴蓄于此种悲酸之中的快感的别名。了解其中意趣,方能使吾人之作变得壮烈,变得娴雅;方能战胜一切困苦,满足胸中一点无上趣味;方能将肉体的苦痛置之度外,无视物质上的不便,策驱勇猛精进之心,甘为维护人道乐于受鼎镬之烹。若是站在人情这一狭隘的立脚点给艺术下定义,那么可以说,艺术潜隐于我等富有教养之士的心里,它是避邪就正、斥曲求直、扶弱抑强的坚定不移的信念的结晶,光辉灿烂如白虹贯日。
有时嗤笑某人故意做戏;嗤笑他为了追求美好的意趣而作不必要的牺牲,是不合乎人情的行为;嗤笑他不肯静待发挥美好性格的机会自然到来,而一味急着炫耀自己的趣味观,是愚蠢的。持嗤笑态度的人倘能真正了解个中三昧,或许可以言之成理。倘是个不识趣味为何物的凡夫俗子,以自己卑下的观点去鄙视他人,这是不容许的。从前有个青年,留下一首《岩头吟》,纵身跳下五十丈高的飞瀑,付诸急湍。依我看,那位青年正是为了一个“美”字而舍弃不该舍弃的生命的。死确乎是壮烈的,至于促成死的动机则是难于理解的。然而,尚未领悟到死得壮烈的人,何以嗤笑藤村子[3]的作为呢?我认为,他们正因为没有尝过壮烈之死所得来的情趣,即使面临正当的事情,他们终究不能实行这种壮烈之死,在这一点限制上,他们的人格远比藤村子低劣,他们没有权利嗤笑他。
我是画家。正因为是画家,所以是专注于趣味的人,即使堕入人情世界,也比东西两邻庸懦无能之辈高尚得多。作为社会一员,足可站在教育他人的地位上,比起不懂诗,不懂画,没有艺术爱好的人,容易产生出美的行为。在人情世界里,美的行为表现在“正”、“义”和“直”。行为上显现出“正”、“义”、“直”的人就是天下公民的模范。
我暂时离开了人情世界,至少在行旅之中没有回归人情世界的必要了。否则,此次旅行就将徒然无用。我应当从人情世界拨开厚厚的尘砂,仅仅注目于满布底层的璀璨的黄金。我并不自认是社会的一员。作为一个纯粹的专门画家,就连自身都断绝了缠绵的利害的羁绊,悠悠然来往于画面之中,何况山、水及他人呢?因此,对于那美姑娘的行动,也只是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