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念。
阿尔教很多东西,其中最重要就是,每笔交易——每笔证券交易和每笔电汇,无论是从银行还是经纪公司——都会留下书面证据。除非这个书面证据确定无罪可查,如果不是话,就要提供些替代性解释,确保“合理推诿”——你早晚会成为联邦指控对象。
所以直很谨慎。从StrattonOakmont最早期开始,完成每笔交易,珍妮特以名义做每笔电汇,参与每项有问题企业财务交易都进行“乔装打扮”,或者按华尔街流行术语来说是“铺衬垫”,用各种不同文件和时间标记,甚至是挂号信进行伪装,以此减轻刑事责任。“华尔街之狼”不会出事,不会被他们交叉瞄准线逮到。阿尔·艾布拉姆斯已经很好地教过。
但现在,阿尔却以洗钱罪进监狱或是正在等待判刑。他向如此谨慎,却触犯这样项法律,即不得分拆后以略低于万美元数额频繁取现,以避开向国税局申报。该法旨在打击d品交易商和黑社会,但仍适用于全体美国公民。阿尔教给另件事是,如果接到商业客户——不管以前还是现在客户——打来电话,如果他们试着要和讨论过去交易,那90%可能就是他们正在和警方合作。这其中也可能包括他。因此,当接到阿尔电话,他以那种奇怪吱吱叫声音说出那句话——“还记得那次……”时,知道他遇上麻烦。很快就接到阿尔位律师打来电话,他告诉阿尔被起诉,如果能将他在们共同持有私人投资中股份全部买下话,他将不胜感激。他资产已被冻结,手头现金不够。毫不犹豫就照做,以5倍于市值价格,资助他几百万美元现金。然后开始祈祷阿尔不要出卖;祈祷阿尔撑得住审讯;尽管他在和警方合作,但祈祷他就算背叛任何人也不要背叛。但后来问及纽约位顶级刑事律师时,他告诉没有“部分合作”这样事;要你与警方彻底合作,不袒护任何个人,要你根本就不合作。心猛地沉。
如果阿尔与警方合作,把出卖,该怎办?他从银行所取现金大部分都到名下。他曾告诉他在珠宝行业有些代理人,他帮他们发行新股票赚钱,而他们则以大额现金来回报他。从未想过他会从银行把钱取出来。他那聪明,不可能这样做。他可是地球上最谨慎人啊。个失误,就这个失误就让他栽进去。
也会遭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