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先生,你知道听到。”
“那你听到他告诉法庭,他们虽然找三天,还是没找到枪。你这说,不是太取巧吗?”
“不管巧不巧,他们没找到枪是事实,”
安迪冷静道,“但要跟你、还有陪审团说明件事:庞德路桥很靠近皇家河出海口,那里水流很急,枪也许被冲到海湾中。”
“因此也就无法比对你手枪中子弹,以及射入你太太和昆丁先生浑身是血身体中子弹,是吗?”
“没有,已经说过——”
“哦!对!”
检察官讽刺地微笑道,“你把它扔进河里,是吗?在九月九日下午,扔进皇家河中。”
“是,先生。”
“在谋杀案发生前天。”
“是说谁都没杀,喝两夸脱啤酒,还抽警察在岔道找到随便多少根烟吧,然后便开车回家,上床睡觉。”
“你告诉陪审团在八月二十四日到九月十日之间,你曾经想z.sha。”
“是,先生。”
“因此去买把左轮枪?”
“是。”
“没有,没有。”
安迪回答。他说,到午夜,他逐渐清醒过来,同时宿醉感觉开始让他不舒服。于是他决定回家,睡觉后,第二天再像个大人般好好冷静地想想,“当开车回家时,开始觉得,最好办法还是就让她去雷诺办离婚吧。”
“多谢,杜佛尼先生。”
检察官从椅子上跳起来发言。
“你用最快离婚方式,不是吗?直接用把包着布点三八左轮手枪解决她,对不对?”
“是。”
“这不也很巧吗?”
按照当时报纸记载,安迪听到他这说时,脸上浮现出丝苦笑,整整六个星期
“是,先生。”
“真是太巧,不是吗?”
“这无所谓巧不巧合,是事实罢。”
“相信你已经听过明彻警官证词吧?”
明彻带人去搜索庞德路桥带水域,安迪说他把枪从那儿扔到河里,但警方没找到。
“杜佛尼先生,看你不像是想z.sha人,如果这说,会冒犯你吗?”
“不会,”
安迪说,“不过你看起来也不像特别敏感那种人。如果真想z.sha,大概也不会找你谈心里苦闷。”
庭上阵窃笑,但他这番话并不能赢得陪审团同情。
“你那天晚上带着你点三八口径手枪吗?”
“先生,不对,没有。”
安迪冷静地说。
“然后你又杀她情夫。”
“不是这样,先生。”
“你是说,你先射杀昆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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