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望着她,久久说不出话来。
他不喜欢女人这件事……说起来,真是个天大误会。
有个傍晚,她去他公寓找他时,在门口撞见个男孩亲吻他画面,便以为事情如她所见那般。
其实那个男孩是他个世伯家儿子,患有轻微自闭症,他曾受母亲之托,去帮他补习过功课,结果,男孩却对他生出超乎正常感情。
他推开那个男孩时,虽然很愤怒,但当着朱旧面,顾及少年自尊,并没有挑明也没有斥责他,只让他赶紧离开。
他不是害怕拒绝,而是害怕旦袒露心迹,彼此再也不能如往常般无话不说,嬉笑怒骂。
在他看来,爱可以是个人事情,有些感情,放在心底,未尝不美。虽然会有孤独,但他从不觉得苦。爱本身就是件孤独事。
那之后,他们结束年医疗救援,离开非洲,他回到旧金山,她回海德堡。
她忙于准备升博,他已经开始工作,彼此都忙,但每周都会写封电邮,说些有没,偶尔也会交流专业上问题。有天聊起她升学事,他说,要不要考虑来母校?引荐导师给你。他心里有所期待,但心想她大概不会来,她美好记忆全在海德堡。哪想到她第二天就给他回复,他看着那个肯定答案,傻傻地笑出声来,连续几天心情都是雀跃。
喜欢个人心是怎样呢,就是哪怕不能拥有她,但能常相见,能听到她声音,能与她起共事,起吃饭,起晨跑,起攀岩,起爬山,心里已经足够欢喜。
她在旧金山那三年,是他与她之间最亲近时光,很多时候,他几乎有种错觉,他们是在起,是最合拍情侣。而且,只差点点,她就成他妻。
那桩对她来讲是对朋友两肋插刀般情义婚事,对他来说,却像场美梦。
是怎样开始呢,他记得,起在食堂吃饭时,他接到母亲电话,第N次安排他相亲,他无比苦恼地跟她提句,她忽然说,要不,跟你结婚吧?她语气轻松随意,边说边还低头去喝汤。他却整个人都怔住,好久才找回声音,说,你说什?
她说,你看啊,反正这辈子也不打算结婚,而你呢,你反正也不喜欢女人。见你被家里逼得痛不欲生,可怜死。不救你谁救你啊!说着她还特豪气地拍拍他肩膀,别太感动啊,哥们儿!谁叫们是生死之交呢!
自从当年在撒哈拉沙漠他们遇见强烈沙尘,bao,他以自己血液为奄奄息她续命后,她就常说他们是生死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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