筒靴又很少见呢。
以前可不是这样。当初到区指挥部应征入伍时候,们个班级总共有二十个青年,其中很多人在进营房之前,还生平第次高兴得忘乎所以地起刮胡子。对于未来,们没有确定计划。事业和工作想法只是们人生理想种不切实际点缀。们仍然满脑子都是模糊观念,把人生乃至战争理想化,甚至给它们增添层浪漫色彩。
们受十个星期军事训练,这段时期所进行培养改造,比在学生时代十年影响更加深远。们懂得,颗擦亮纽扣要比四卷叔本华著作更为重要。先是惊讶,接着是怨恨,最后是满不在乎。们意识到起决定作用不是思想,而是靴子刷;不是智力,而是制度;不是自由,而是磨炼。们怀着热情和渴望成为士兵,可是他们却千方百计把这些东西从们身上打下来。三个星期过后,们再也不觉得这样事情是不可思议:个穿着镶边制服邮递员,对们来说要比从前们父母、们老师、从柏拉图到歌德全部文化都有着更大权威。们用那年轻已觉醒眼睛,看到们老师们所保持关于祖国传统观念,此刻在这里已经化成对个性抹杀,即使对最卑贱奴仆也绝不会被要求这样做:敬礼,立正,分列前进,举枪致敬,向右转,向左转,鞋跟相碰声音,辱骂以及故意想出千百种折磨。们之前设想们任务也许会有所不同,但没料到发现们接受着英雄主义训练,竟同马戏团里马匹完全样。可是不久,们也就习惯。们甚至还懂得,这些事情中有部分是必不可少,但是其余部分只要做样子就够。在分辨这两类事情上,士兵倒是有着种出色嗅觉。
们个班级,三人群,四人伙,分散在各个排里,跟弗里西亚[2]渔夫、农民、工人和手工业者在起,大家很快就成朋友。克罗普、缪勒、克默里希和,编在第九排,排长是希默尔施托斯下士。
他在营房里被看作是折磨人最残酷家伙,而他也因此颇为自豪。他身材矮小,肢体结实,两撇赤褐色小胡子打蜡,已经服十二年军役,原来职业是邮递员。他特别不喜欢克罗普、加登、韦斯特许斯和,因为他感觉到们身上有种无声反抗。
有天早晨,给他整理十四次床铺。每次他都能找出些差错,把叠好床铺又抖乱。曾花二十个小时——中间当然也歇过几回——把他那双古老、硬得像石头样皮靴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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