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游刃有余的笑容,朝他点了点头。
“正如您所说,刑事部的法官通常一个人负责一百余件案子,若是民事部更多达两三百件,光是了解每一件案子,就要煞费脑筋。很遗憾,法官并非超人,如果放着案子不管,脑子很快就混乱了。那我们是怎么做的呢?其实没什么特别的,就是做一份总结案件要点的笔记。审判的争议点、原告主张、被告主张,将这些要点简洁明了地记录下来。在法官之间进行的案件讨论会议上,都有人负责做记录,并根据记录推进。只有在必要的时候,才拿出完整资料确认。这种做法虽然不出彩,但只要养成习惯,大家做事就会更有效率。不如您也试试吧?”
接下来接过麦克风的,是个二十岁左右、戴着眼镜的男性。他也许是本校学生,也可能是附近中央大学的学生。
“我觉得日本司法对犯罪者的量刑过轻了。一些很明显是故意杀人的案件,如果被害者只有一两个人,就不会判死刑。抢劫和强*也是,非要反复作案,才能上升到无期或是死刑的程度。如果判了无期徒刑,十年后就能保释。说白了,这个国家给罪犯的待遇是最好的。如果真的想减少犯罪,我认为应该每年给一百个杀人犯判处死刑。请问您怎么想?”
“你的意见很激进啊。”
勋苦笑着说完,听众席也发出了笑声。连发言的青年自己也笑了。
“对于死刑能否抑制犯罪这个问题,专家的观点也存在着分歧。犯罪往往在犯罪者视野变得非常狭小的时刻发生。当一个人走投无路、进退维谷,或是怒火中烧、失去自我的时候,就容易发起,bao行。在那个瞬间,一个国家的死刑执行数量能起到多大的抑制作用,这个非常难说。也许能有一定的作用。或者应该说,在某些案例上能起到作用。但我们可以很容易想象,在某些案例上,它没有丝毫作用。
“我虽然不支持废死论,但也不认为应该增加执行数。对法官来说,死刑判决也是一个极为沉重的决断。另外,还存在冤案问题。这位提问者明天可能莫名其妙地遭到警察逮捕,并被告上法院,要求死刑量刑。这种人实际上是存在的。因为很遗憾,司法并非完美无瑕。
“另外,你刚才还提到了无期徒刑十年就能出狱。确实,在关押十年后,罪犯有机会申请保释,但从实际情况而言,无期徒刑的平均关押时间在二十年左右。因为它是比有期徒刑二十年更重的刑罚,一般不可能十年就放出来。
“作为现实问题,你所说的被害者在这个社会得不到救赎的现象,有许多值得赞同的地方,但这不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