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与A先生同一类型的车子的驾驶座上,我按照照片里的角度回头看,发现要识别对面车道上车子的后轮,只转动眼珠或扭动脖子根本不行,司机得摇下车窗,大幅度扭动上半身与头部。可这么做实在太别扭了,而且人还在开车,十分危险。
我拿着五十米的卷尺来到S弯道现场仔细测量,以护栏与弯道反光镜为基准,找出目击车辆的停车位置与目击角度。然后利用手上的详细数据、地图与卫星照片,做出CG动画,再现了目击情况。
动画以目击者驾驶车子的视角制作。绿意环绕的S弯道上,司机以证词中二十五公里的时速下山,离右手边停着的一辆深蓝色商旅车越来越近。在“不顾危险只回头看一秒”的设定下,司机从车窗探出身子扭头往后看。这样真的能看清商旅车的细节,以及旁边站立之人的服装与发型吗?
对外播放前,我请一些人看了这个CG动画,别说看清细节,观看者连什么状况都搞不清楚。为了让观看者说清双胎后轮、后车窗贴膜、车身条纹等细节,我多次回放影像,可他们还是很难看清。最后,我只好暂停画面,在细节处标
道,有的马自达邦戈车是有条纹的。他以前应该见过有条纹的马自达邦戈。”
马自达邦戈特别车型的车身两侧有两条红色条纹。久间购车后,觉得条纹太醒目,就把它们撕了。这个特征正好成了福冈县警方认定目击车辆为久间所有的根据之一。
关于这份证词,严岛教授在鉴定书中指出:“A先生的记忆中混入了超出本人直接体验、基于其他来源的记忆。”
严岛教授的话仿佛一则预言,不久之后,一个事实浮出了水面。
还是残留记录。
三方协商会议中,辩护团要求检方出示锁定久间车子的证据,却发现残留记录中的一份《侦查报告书》写道,A先生录口供的两天前,侦查人员去了久间家,了解到他的马自达邦戈车身上没有条纹。这个侦查人员就是日后给A先生录口供的人。
如此一来,根本就难以分清目击证词到底是A先生纯粹的记忆,还是侦查人员诱导提问后得出的结果。
证词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就不再是车身条纹的问题,而变成了侦查人员事先知道嫌疑人车子的品牌和车型,诱导A先生得到目击口供。这与上诉审理判决书中“根据某某某(A先生)的目击证词……锁定了一辆深蓝色的马自达邦戈”的说法矛盾了。
上述证词不由得让人想起“足利事件”中,警方让菅家看着渡良濑川现场的足迹照片画鞋底图的事。
我自己也做了验证目击证词的实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