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真如此吗?
有不少人依然清晰记得当年的事。这是足利市发生的第三起杀童案,女孩失踪后的翌日清晨,人们就发现了尸体。那段时间,市内警车穿行、警察到处盘问、警方与媒体的直升机在城市上空盘旋,大家都会不由自主地回想那天傍晚自己在干什么。尤其是男性,他们要找出自己的不在场证明。
我们采访
“菅家有那双鞋吗?”
“这个嘛……我已经记不得了……”对方开始躲避我的话题。
如果菅家有双同样的鞋,那就是个非常关键的证据,警方可以从鞋底的磨损程度等方面证明两者是否完全一致。可是入户搜查后,警方没找到那双鞋。我们翻遍了警方扣押的纸箱,也没找到和简笔画一致的鞋。
这太奇怪了。举个例子,虽然我知道我的鞋底是登山鞋专用的特殊硬胶鞋底,可突然让我凭空来画鞋底的图案,除非记忆力特别好,否则不看实物肯定画不出来。难道有人让菅家看着某些资料画出了鞋底?
我们继续追踪走访。
才回答道:“应该没提取到吧……”
“不是发现了好几处吗?”
“完全无法提取啊。有些地方还是水泥地。”
沙洲可不是水泥地。
“就在发现尸体的地方,抛尸现场图上标着①至⑨处鞋印。”
案情还原之后,我们开始查证目击证词。可疑的是,审判资料中没有目击证词。案发当天是周六,弹珠游戏厅里客人很多,傍晚的渡良濑川岸边应该也有不少人。然而,当时侦查员走访了周边街道、停车场、住宅,却没找到案发当天见过菅家的人。前侦查队长将原因简单归结为菅家“个子太小,太不引人注意”。
周六傍晚,我站在河堤边的公路上,注意到这条路的人流量、车流量都很大,车辆来回穿梭,行人很难横穿马路。案发当年渡良赖川上只有上游的那座田中桥,因此这条路经常堵车,很多时候甚至会堵到弹珠游戏厅门口。
我查看了当时的新闻影像,发现警方接连几天都在此处进行交通盘查。
一个摇摇晃晃骑着小轮径自行车的中年男人,一个身穿红裙、坐在后座上紧紧拽着骑车人衣服下摆的小女孩,特征如此明显的两个人在拥堵的马路上穿行,不可能没有一个目击者。
二审判决中,法院判定:“没有确切的目击者也不足为奇。”
“那大概是……提取了吧。”对方眼神开始飘忽不定。
我直截了当地问道:“所以菅家的鞋并不符合对吧?”
他沉默了。
“你们应该知道凶手的鞋是什么样子,都拿着照片去鞋店打听了。”
“……对,我们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