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刑事案件定罪率高达百分之九十九点八,冤假错案几乎不存在。况且这次证据是自供与DNA型鉴定。什连环案,都是妄想。非常清楚,对于记者而
都八王子市猥亵名女童时被其父亲扭送到警察局。嫌疑人已经进警察局,那所谓“跨区域侦查重要指定”是怎回事?难道并非为逮捕凶手,而是为公平立案,维系各个警察局之间关系?
与这起“警察厅跨区域侦查重要指定事件第七号”相比,在方圆十公里内多次案发北关东案看来像是同个人连环作案。
只是,这个假设有个致命缺陷——这五起案件中,有起“凶手”已经被捕,案子已经“侦破”。
之前提到“足利事件”中,把小真实从弹珠游戏厅带走并杀害,被栃木县警方逮捕人,就是菅家利和。被捕时,菅家四十五岁,是幼儿园校车司机。
将他定罪决定性因素是“自供”与“DNA型鉴定”。
那是日本法院首次在判决中将DNA型鉴定视作证据,这让菅家有罪判决板上钉钉,他被当庭宣判无期徒刑。打开当年报刊,还能轻松找到《科学侦查结果》《“1000人中仅有1.2人重复”DNA型鉴定》等警方自夸评论文章。
若假设成立,上述“事实”将会被推翻。媒体必然哑口无言。
足利市发生三起案件——“足利事件”“福岛万弥事件”“长谷部有美事件”是被当作连环案件来侦办。对菅家调查也沿着这个方向严格进行。可是,“足利事件”之外两起案件最终都以“不起诉”结果莫名其妙地结案。对媒体来说,连环案件中其中起凶手被逮捕、起诉、判刑,他们对其他案件关心程度便会骤然降低,公众也会产生连环案件已经侦破错觉。
可是,在“连环案件破案”之后,为何还会发生太田市“横山由佳梨事件”?这就是明知连环案件凶手已经抓到却依然坚持调查原因。即便“足利事件”是被最高法院驳回上诉而定罪,依然抱着解开疑惑决心,伏案埋首于海量资料中。
菅家在狱中直坚称这是起冤案,可是并未被采信——总有受刑者声称自己蒙受冤屈、遭到错判。菅家原本就是自供,还有科学警察研究所(以下简称“科警研”)DNA型鉴定当作物证。作为日本科学侦查最高机关,科警研DNA型鉴定怎可能出错呢?鉴定精确度已达到“1000人中仅有1.2人重复”,被鉴定结果锁定人又亲口招供——菅家必是真凶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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