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知道做坏事决不会到衙门里来,这些凭借点法律知识败类,却会在乡间为非作恶起来,法律还要去保护他。也承认这是很可能发生事实。现行司法制度在乡间发生很特殊副作用,它破坏原有礼治秩序,但并不能有效建立起法治秩序。法治秩序建立不能单靠制定若干法律条文和设立若干法庭,重要还得看人民怎样去应用这些设备。更进步,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还得先有番改革。如果在这些方面不加以改革,单把法律和法庭推行下乡,结果法治秩序好处未得,而破坏礼治秩序弊病却已先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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