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命猛烈次风,bao。夜半时分,什鸟东西都在转,连桌子都在转,海洋,好像永无尽头,个船上小号手在,bao风雨面前似乎无能为力。为不添乱,不吹小号是完全正确,乖乖地待在铺位上就可以。但在那里面受不。你竭力不去想,但发誓,你头脑中迟早会闪出这句话:们下场会和耗子样。可不想和耗子个下场。就这样,走出船舱,开始游荡。也不知道该去哪里,在船上待四天,能找到回船舱路就不错。那儿还真像漂浮小城市啊。真像。总之,很显然,在风吹雨打中慌不择路,最后只会迷路。已经是这样。真背。就在这时,出现个人,穿着优雅深色衣服,平静地走着,毫无迷茫失措神态,似乎根本没有感觉到风浪,仿佛是在尼斯环海公路上信步,他,就是九〇〇。
当时他二十七岁,但显得更大些。认出他,那四天们在乐队里起演奏,别就没有什。连他住哪个舱都不知道。当然别人曾向讲过他。他们说件很怪事情,大家说:九〇〇从来没有从这里下去过,他出生在船上,从那时起就直守在那里。直。二十七年,连只脚都没沾过地。说到这里,空气中似乎弥漫着种气息,不起人物才有气息。据说,他弹是种从未有过音乐。而据所知,每次开始演奏之前,弗里茨·赫尔曼,那个不懂音乐,却因为有着张小白脸而当上指挥白人,都会走到他身边低声说:“九〇〇,拜托,普通音符就好,可以吗?”
九〇〇点头同意,而后弹奏那些普通音符,两眼直视前方,连手都不看,似乎完全置身于别什地方。现在,才知道,他虽然人在这里,而事实上,心却已在别处。当时并不知道,只觉得他有些奇怪。仅此而已。
那晚,就在风,bao正酣时候,他遇到,还摆出种度假绅士风范。而呢,则迷失在某条走廊里,面如死灰。他看眼,笑,对说:“过来吧。”
如果个小号手,在,bao风雨中遇到个人对他说“过来”,那这个小号手只会做件事情,就是“去”。跟在他后面。他在悠然信步。则不大样,可没有他那端庄。就这样,们到舞厅,东倒西歪地——当然是,他脚下却仿佛是站台,直走到钢琴边上。周围没有人,几乎片漆黑,只有几丝微光,忽这忽那。九〇〇指指钢琴支脚:
——放开脚钩。
这时船儿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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