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到这儿的都是些什么钱,感觉极不舒服。有一回,我碰到一个叫乔治·诺伊斯的家伙。诺伊斯在这儿待过,在C区。离开这座岛两个星期后,他拿着刀子走进麻省阿特波罗市的一家酒吧,见人就捅。都是些陌生人。入狱后,他讲起C区里龙的故事。他的律师想辩称当事人精神失常。如果这个世上存在精神失常,那肯定是他没错了。他就是个疯子。但诺伊斯解雇了他的律师,走到法官面前俯首认罪,差不多在求法官把他送到监狱去,随便哪个监狱,只要不是医院就好。之后他在监狱蹲了一年,逐渐恢复了理智。最后,他开始讲述发生在阿舍克里夫的事情。他说的听上去很像疯话,可参议员觉得也许并非像其他人认为的那么疯狂。”
恰克坐在石板上挺直腰板,点了根烟吸了一小口,琢磨着泰迪的话。
“但是参议员如何知道要去找你,然后你们两人是怎么找到诺伊斯的?”
刹那间,泰迪觉得好像看到外面风雨大作的天空中有弧光扫过。
“事实正好相反。是诺伊斯先找到我,我又找到了参议员。一天早晨,兰顿医院的院长鲍比·法里斯打电话给我,问我是否还对阿舍克里夫感兴趣。我回答说当然,他告诉我在戴德姆镇的监狱里有一个罪犯,他知道很多阿舍克里夫的事情。因此我去了几次戴德姆,和诺伊斯谈话。诺伊斯说他读大学时,有一年在考试的时候有点紧张。他对着老师大嚷大叫,一拳打破寝室的一扇窗。最后他和精神科的某个家伙聊了起来。接下来你也知道,他答应参加一个实验,赚点小钱。一年之后,他辍学离校,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精神病,在街头巷尾胡言乱语,看到幻影,一切症状他都有。”
“这么说这孩子最早的时候还是正常的……”
泰迪又看到亮光划过雨夜,他走到门口,注视着外面。闪电?这还说得通,他猜,可之前怎么就没看见过闪电?
“再正常不过了。可能有点——他们这儿的人怎么称呼来着?——‘情绪控制问题’,但总体来看,一点儿都不疯。一年之后,他脑子就出了问题。一天他在公园广场看到一个家伙,认定他是推荐自己去精神科的那个教授。长话短说——诺伊斯认错人了,但他没轻饶这家伙。因为这个他被送到了阿舍克里夫医院,A区,但在那里没待多久。当时他性情十分,bao戾,就被送到了C区。他们喂了他一肚子致幻剂,然后走得远远的,静观他以为龙要来吃他的疯样。我猜这可能比他们希望的还要过头吧,因为到最后,为了让他冷静下来,这些人不得不给他动了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