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身青春靓丽,堪比甜妹,明眸皓齿,肤白腿又长,云野见到后都震惊得定在了那里。
让你改变自己的穿衣风格,可没让你把人惊掉下巴啊。
走廊窗户外的阳光暖暖照在秦冽的发丝上,为他镀上一层暖光,完完全全就是从藏獒过渡到了萨摩耶。
待他走近后,云野左右看了看秦冽,“啧”了一声。
“怎么?不好看吗?”
下好印象,这样才不会显得云野眼光差。
杨逍听说秦冽要去医院里见家长,立刻把他拉进了一家婚庆服饰店。
随后指向一款正红色的西装,激动表示,“冽哥,没有老人家不喜欢大红色,吉祥又喜庆,你听我的准没错。”
“我不是要去结婚,也不是脑子有病。”秦冽很无语,“怎么会想到叫你来?”
杨逍抿下唇,又指了一款土黄色的,“那这个呢?雍容华贵又不失低调。”
“不是。”云野摇摇头,深思熟虑后蹦出一句,“我只是突然发现,你也很有0的气质。”
秦冽话没回一句,扭头就走。
最终,他还是凭借自己的眼光,穿了个粉色的卫衣配牛仔蓝的裤子,去到了医院。
为什么挑这个颜色?
网上说粉色是最有亲和力毫无攻击力的颜色,他五官犀利深邃,气质也会在无意间透露出盛气凌人的感觉,需要靠衣着来中和。
在长廊灯光下,单手插兜,秦冽的目光不期然和云野空中交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