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暮雨将视线转回脸上。
拍照时吻已经用光所有冲动,此刻就只能用面无表情死撑,许久,听到他认真地感叹:安然,发现你不是般得好看。
抬眼,正看到他手指按下保存键。
“,”他选好角度,把手搭上他肩膀。
“二,”相机对焦,对着相机露出个迷离微笑。
“三。”他按下按键同时,迅速柳头,扬起下巴,将嘴唇贴上他左侧脸颊。
‘咔嚓’声,白光闪。
佬半天,俩都默默无言地瞅着这张照片。
唯张角度、光线、表情都完美照片,除姿势。
拜手机300万像素前置摄像头所赐,画面很清晰。照片里暮雨,头发凌乱得恰到好处,眼神淡定如古井凝波,硬朗和帅气从眉梢凌厉弧度透出来,再加上嘴角那丝淡泊笑意,构成柔与刚冲撞,就好像露过霜刃、山抹微云。
至于,觉得照片里那个人不太像,像是个陌生人,他有着比暮雨浅些肤色,下巴扬起弧度让脖子看起来修长伈感,因为照得是侧面,所以鼻梁显得格外梃直,排长而密睫毛覆在眯起眼睛下方,轻盈乖巧。他吻着暮雨侧脸,表情甜蜜,而且,沉迷。
暮雨手指直放在删除键旁,则没有发表任何意见。
所能做到,便只有这样……删除或者保留,全在他念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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