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盛原先的四笔贷款都集中在年初和年中,这次出事的这笔却是陈非不知道的,去年陈非走后,陈焕国不知道是不是终于把儿子的话听进去了,用主宅别墅做抵押向工商银行增贷了三千万,用来偿还部分民间贷款,十一月初申请,月底就批下来了。
往年还贷款,公司会提前一个月开始准备资金,所有货款进来都先留存公司账户,除了一些特别紧急的,其它的排款都会暂时拖着,等贷款重新批出来后再安排给供应商。
以公司这两年的经营状况,这种模式越来越难持续,一方面,出口额大幅下滑,一个月的货款已经不足以应付贷款,另一方面,出口额影响了进货量,供应商不再把你当成最重要的客户,能拖欠的款项自然变得更少。
以前只要财务一句话,让供应商等着,大家就要乖乖排队等着。现在如果没有及时排款,虽然大家还不至于明着闹,却不妨碍他们私底下搞些小动作,故意拖延货期不交货之类的,耽误你的生产进度,逼得你不得不给他们排款拿货。
所以到陈非离开的那一年,公司贷款干脆透过另外的渠道筹集。
不管内部如何,在珠海当地商界,陈焕国这三个字还是有相当分量的,银行方面也从来没有毁约的意向,因此陈焕国便去找那些实力雄厚的担保公司为泰盛筹集资金,等贷款下来再还给对方,既不影响公司正常排款,也不会延误还款。
这种担保公司是这几年随着国内经济发展而兴起的新型金融公司,也就是国内外经济学界都相当关注的“影子银行”的一种。由于法律的发展往往跟不上现实的变化,这种筹资方式目前还属于法律的灰色地带,双方虽然都要签约,却都不受法律保护。并且,高风险的产品价格自然也高,这种短期调借的贷款利息是民间贷款的三倍以上,月利至少五分,如果长期依赖这种方式来筹集资金,对于企业来说无异于饮鸠止渴。
无论如何,这次工行的贷款陈焕国还是找担保公司筹集资金,三千万借两个礼拜,利息75万。
对方法人和陈焕国是老赌友,彼此也都算信得过,按照合同约定提前两天将其中2000万存入泰盛账户,剩下的1000万在澳门,那人给了陈焕国两个方案,或者汇到陈焕国的离岸账户再由他自己转进公司,或者陈焕国跟他去澳门取现金。
取现金显然不是一个好主意,那么大量的现金,即使他们敢冒被海关抓到的风险,也得跑好几次。正好丁萍在澳门有一个账户,那还是陈焕国刚开始跟她厮混时,为了哄她开心帮她开的,那时候陈非的妈妈还健在,大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