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爪金龙乃是天地孕育出灵物,这样
天地精华经历过千万年沉淀才能凝结出
个,建木神君如此,中兴之龙亦是如此,它们生来就没有同类,只能与清风明月为伍,虽与天地同存,可天终究是不会说话
。
兴龙比建木神君幸运,五爪金龙存在于世已有数万年,在它诞生前上任龙王便根据自己模样创造出
天龙
族。虽然这些天龙生得和它仍有些不
样,虽然它们性子散漫又爱四处乱跑总令它忧心不已,至少,和天龙们在
起
日子兴龙从不曾觉着孤单。
妖和人不同,它们并不知道多少道义,兴龙之所以会愿意为天龙们臣服于轩辕天宫,只是因为
旦没有
这个族群,它便只能独自在天上流浪,那样,它会活不下去
。
金龙腾云是妖族栖息千年
地方,甚至连这个名字都是因兴龙游走于云端
风姿而得。背井离乡数百年,当曾经
望无际
安静仙境在战火中重新入眼,兴龙终还是有些感伤。
以他速度只要瞬间就能赶到鬼游城,可他并不想这
做,这只是人类之间
斗争,从
开始就同它们妖族无关,它们安静地在云间过着自己
生活,却被人类生生卷入
战争之中。若不是夺回金龙腾云必须削弱人类势力,兴龙甚至根本不想理会这些人。
压抑数百年,它终于能够再
次自由在天空翱翔,它飞过
很多地方,看
最为怀念
金龙腾云,从天河境
重重星辰间悠哉游过,也遥遥飞过
曾经生活过
秋家和轩辕天宫……最终,只停在
秋家
处小院。
这是个打理得很精致
院子,
草
木都透露着秋家对其主人
珍视,也是在这里,那时还是秋兴
他见到
刚出生
轩辕子都。
当时他已遇见过天魔,虽时间不定,总有那些时候能恢复过去记忆。那
晚,当兴龙从沉睡中醒来,身边却多
个胖嘟嘟
肉团子,尚未睡醒
他茫然地抬
眼,下意识就根据天龙本能想要咬上
口尝尝味道。待到那带着奶香
肉进
嘴里,他方才堪堪反应
过来及时止住
牙,拎起这团子细细
瞧,竟是个人类婴儿。
仙人本来就很少繁衍后代,即便有也是小心保护着断不敢带去金龙腾云,这还是兴龙第次如此近距离看见人类幼崽,和那些让他厌恶
大人不同,小小
团,就连手指摸起来都是肉乎乎
,看上去又白又嫩,味道应该相当不错。用手指把这小家伙
脸颊胳膊肚子都戳
遍,兴龙头
次发现化作人形也是有好处
,至少这样他就可以大胆地去触碰自己喜欢
幼崽
。
这是他在人类世界第次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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