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真是个外貌协会。
李隅讨厌伤口,讨厌疤痕,倒不是因为疼,疼是可以忍受,深究其原因就是因为怕被人看到。
毕竟他这人做什事除追求个顺心乐意之外,更多,那就是做就要追求尽善尽美。
阮衿想,是不是富人家小孩家教直都是这样?
阮衿忍不住感叹,“你从小就好在意自己形象啊,但你不知道已经很完美吗?”
李隅指自己笑,“觉得完美?”
阮衿摊手:“无所不能。”
“那说明目达成。”
“但是想看你软弱点儿。”阮衿托着腮说,“或者再稍微依靠别人点。”
在那之后阮衿和李隅就更加亲密,血肉交融好像拧股绳子,那种奇妙感觉将他们二者变得更像家人。
阮衿只知道李隅母亲很早就过世,而那个言难尽父亲也不怎常见面,也应该根本就不在本地常住。
他偶尔会讲起他母亲,但对父亲却从来绝口不提,就如同生命里从没有过这个人存在样。
在那次之后李隅经常来他家,好像对他这个破屋子比较情有独钟,反而很少回自己公寓住。晚上那些吵闹声音,他好像也不觉得烦,新床虽然结实,但屋子就那大,故而尺寸依旧那小,李隅将就着,逐渐也习惯。
不过阮衿发现他做那种事时候从不乐意把裤子给脱全,起身喝水都要不厌其烦地再重新提上,阮衿原先只当那是他习惯,后来才发现李隅大腿外侧上还有条细长又陈旧疤,稍稍凹陷下去些,能看出来是手术后缝针留下。
“你还想看什。”李隅拿被子把自己整个身体都蒙住,拿后背对着阮衿,“疤都已经给你看。”
好像不慎让阮衿看到腿上疤,他脸就跟全都丢光样。
“那这儿……”阮衿就探手去摸他头发里上次右侧后脑勺上留下疤,细细摸着,“不好意思啊,不知道你这讨厌留疤。”
“头发可以遮住,看不见就还好。”
、
那颜色因为时间流逝缘故早已褪成极淡银白,几乎和肤色致,若不是忽然被晃到眼睛发现那里有道疤,平常其实并不会察觉他腿上有这个东西。
看到时候阮衿就问,“你这儿是怎弄呢?十多公分长呢。”
“小时候骨折。”
阮衿震惊地问:“出车祸还是……”
“不是。”李隅笑着弹烟灰,又把裤子提上,遮盖住被阮衿看着疤,“从二楼窗台上掉下来摔,本来因为会留疤所以不打算做手术,但牵引做十五天,骨头长势不行,还是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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