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下买什、卖什都能根据自己需求随意改写。也享受过这样游戏仿佛那是什不被允许消遣。因为比起在学习、工作或运动等方面胜过那些男人鄙视他们必须花钱才能得到爱更容易满足认可欲求。话说父亲新译本让想起件事。他在多年前翻译过琼·史密斯《厌女症》日语书名叫《男人都讨厌女人》。当时只有八岁不会念“讨厌”这个词念成“男人都想讨个女人”惹得大家哑然失笑。
您在信中指出商品属性性位于灰色地带。现在最认同莫过于这点。始终与主张“性工作也是正当或普通劳动”性工作者组织保持着定距离也是性工作那可疑“灰色属性”所致。
因为AV女演员也是所谓性工作种又是当过AV女演员写作者所以身边有很多人为卖娼合法化、反对歧视风俗女郎摇旗呐喊其中不乏与走得很近人。有时也会发表些观点但对她们断言“性工作也是正当劳动和普通工作”这点直都感到非常别扭。当然对自己待过行业还是有定感情也不认为应该废除。话虽如此对“普通工作”这个说法始终亲近不起来而每当人们抨击歧视性言论时这个词都会冒出来。为用自己语言解决这种不适苦苦挣扎许久。
这是因为确信之所以能够在那里满足浅薄但又特殊自尊心之所以度沉迷之所以自以为找到容身之地就是因为那种行为极其特殊。而且有种预感这种特殊性带来愉悦与兴奋就像d品样极其危险。但事到如今并不想用“有害灵魂”这句话糊弄过去而且经验也告诉它吸引力是不可替代。母亲临死前用“你周围可怕东西”“让你受伤东西”这样表述模糊地暗示其中危险性。从那时起便认为自己写作主要任务之就是回答“为什不能卖身”。“谁规定不能卖身”——抱着这样劲头勇闯夜世界但有时也会想搞不好是真想知道不能卖身理由。
您在信中提到尽管“完全不必出卖性价值也可以利用其他资源满足认可欲求”却还是进入风俗与援交世界。已经在上封信里讲述这种扭曲优越感是如何形成。但说到底自己也很疑惑为什直以来都无法宣称“根本不需要男人认可”呢家书房里有各种各样书其中也包括您著作。在拍完AV、去夜总会上班第二天便能在条件优越大学与大学院做研究。为什在这种情况下还是无法舍弃“可以贱卖性自己”“能用性换来金钱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