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在胡杨林停下,蓝天、清流、胡杨木,还有浅褐色戈壁滩,竟组成世间最美颜色,胡杨树下他们,牵手、回眸、浅吻,每个瞬间都记录进相机;
他们甚至去沙漠,不再深入,只在黄沙里骑着骆驼缓行,他们曾在这里死别,也在这里重生。
他们要是永远,他说,日月星辰,漫漫黄沙,这些都是千年不变,她喜欢这些,衬得上他们爱情。
果然不出她所料,照片拍出来以后,他完全挑不出他最喜欢,每张他都喜欢得舍不得移开眼,最后有些骄傲地看着她,“主要是老婆美。”
摄影师听,想笑又憋着,赶紧看向别处。
好?算是真实记录们在这里年。”虽然和她在起每天都值得珍藏,但是,这年经历在他们人生中却是不可复刻,生与死考验,涅槃之后重生,那是火样岁月,将在他们余生里永远闪亮燃烧。
“嗯。”她点头,她要只是真实生活,是生活里简单他和她。
拍照真是个辛苦活儿,他们足迹遍及戈壁、沙漠、牧区,还有医院。
照片里有他们工作过地方,她和他在不打扰医生们正常工作情况下用镜头重现他们日常;
她也穿着当地民族服装在牧区草地上跳舞,他从来没有跳过舞,无论她怎邀约他始终没办法突破这个底线,她便纵身跃朝他飞扑过去,他无可奈何,将她抱住,托起来转圈,摄影师抓紧时机连拍,然后给他们看,延绵草地,天际尽头雪山,轮骄阳映着她红裙,他托着她样子,好似她在他掌中舞般。
她轻轻在他腰上掐,他这人就是这样,在北京时候,不也是逮着个大妈也要告诉人家他太太是最好?
这天拍摄,累得够呛,回到医院宿舍,王易是不在,已经在今天返京,她因为要拍这婚纱照而延迟天。
算起来今天也是个大喜日子,原该好好庆祝番,可是累这天,她真是没力气再倒腾,先洗澡卸妆,觉得疲累减轻不少,于是动手煮两碗羊肉面,搁青菜,
他看便喜欢,“这张喜欢,要放大。”
她歪头看着,确很美。
“流筝,喜欢这张,希望以后用双手,双肩,托起你全部生活。”他在她耳边低声说。
头顶如火骄阳就这亮堂堂热乎乎地照进心里每个角落,她挽着他胳膊,甜蜜地笑,“还没完呢,没准还有你更喜欢!”
他开着越野车在戈壁上奔驰,风扬起她头发,摄影师在另辆车上不断抓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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