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钰勾起嘴角,道:“封岑和起回去,唔,被自愿。”
作者有话说:
秦柏朗:…毁灭吧
老爷是攻哈
胡钰是保守派妖怪,他觉得妖怪最好要是远离人类群聚地方,在偏远地方生活就好。
他开始以为汪乐也是这样小妖,偏爱山野广阔,却没想只是因为喜欢上另个狗,就可以全然放松地融入城市。
不过那日粗略见,他感觉秦柏朗并不是汪乐口中简单黑狗妖,正要再次询问,却听见汪乐不以为意道:“真好喜欢阿朗,想要和他住在同个狗窝,吃同碗狗粮。”
只狗即便是再温顺,也有着自己领地意识。
听见这话,胡钰心道,汪乐是真喜爱极秦柏朗。
个新足球,赶忙发个语音道:“七舅姥爷,你能帮把礼物带回去吗…”
七舅姥爷此时也在商场里给小狐狸们选购礼物,汪乐闻信赶忙戴上帽子,和七舅姥爷会和。
刚进入商场,汪乐眼就瞧出胡钰。
因为胡钰特殊穿着,还有绝艳面孔,随处坐就能引来许多搭讪人类,寻着人最多地方就能找到。
汪乐和胡钰会碰面后,为避免总被人关注,,bao露汪乐狗耳朵,胡钰还特地去买件短袖和裤子。
于是胡钰便没有再说出泼冷水话,道:“他要是欺负你,姥爷帮你收拾他。”
在胡钰眼里,汪乐就和自家狐狸球样,都是脆弱小崽子。
“阿朗才不会欺负。”汪乐笃定地回道。
“那,七舅姥爷。”汪乐想起和胡钰闹场乌龙,十几年没有见面封岑,好奇地问道:“你要是回去,就要和他分开吗?”
莲花镇偏远,封岑看就是受不枯燥人类,七舅姥爷好不容易找到他,却要再次分开。
“不舒服。”胡钰皱眉,疑惑地问道:“小汪,这样衣服你是怎适应?”
牛仔裤紧贴着腿,感觉都走不动道,上衣质量也般,不像丝绸褂子那般柔软。
汪乐无奈地说道:“在城市里生活都这样,穿着穿着也就习惯。”
他习惯穿人类衣服,也逐渐喜欢上这个城市,接纳这个地方,其实主要原因是秦柏朗在这里。
汪乐心思太好猜测,胡钰为汪乐整理下帽子,遮住细犬耳朵道:“不要为他彻底改变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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