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去应酬上酒桌,轮轮觥筹交错,喝到呕吐,胃出血进医院,将自己清理干净又重新回到包厢。遍遍打磨碰壁吃亏遇冷,练出张张假面和圆滑通融话术,知道如何在不同人群间应对,也会卑躬,学着压低眼温驯地笑。像被牵着表演猴样,在各种场合介绍自己,被人评头论足。
他学得很快,做得也不错,只是不给人碰,还是丢掉很多机会,遇到不少阻碍,经历过花大力气准备,结果临到最后秒被换人事。但他还是幸运,没演太多小角色,就遇到人赏识,接到让他声名鹊起戏。
他越快成名,名声越响,奚闻看到他几率就越高,惊艳感愈强,兴趣也会愈浓。所以他很注意形象,无论何时出现总力求完美。因为太精致,丝不苟得像个假人,网上就有人说他装、造作、高傲、不够亲民。
公司问他要不要接些乡村生活综艺,或者出些假装是偷拍生活照,可以有些迷糊傻气,有点缺漏反而更显真实可亲,粉丝不会有意见只会更狂热。
沈清野想想,还是拒绝,他不想赌,丝毫也输不起。
让日后帮白做十年苦功艺人,背上个故意伤人罪名,添上丑闻,影响前程吧?”
沈清野怔,随后低下头,“好。”
他也没有道谢,因为这混乱场面,本就是杜夏手搞出来。
沈清野走出公寓,青白月色洒在他单薄肩上,路灯勾勒出长长影子,他朝着医院走,去处理手臂伤。
他心弦稍懈,终于有点喘息余地,伤口疼痛才绵延地传上心尖,如蛛网般密密地裹住他,他咬牙强忍,双腿重若千钧。
奚闻喜欢光鲜亮丽,喜欢鲜花掌声堆出高高在上,就给他光鲜亮丽,给他独无二,切遵从他渴望。他想要什就给他什
他在心中发誓,会重新站回舞台,万众瞩目,光彩耀眼。
会让所有人再次看到他,认识他,包括那个惹上身就跑小混蛋。
他后来开始演戏,去做演员,是因为自己确从前就喜欢,二是因为没有什比做演员成名更快,更容易展示自己优势,大银幕喜欢他脸,会把他带到自己足迹到不地方。
他急功近利,毫无耐心,分刻都不想浪费。
从死尸和小兵演起,被人针对,遍又遍地扇巴掌到下戏后持续性耳鸣;寒冬腊月里赤身裸体地拍雪地戏,呆就是7个小时,冻得高烧不退还得拍下场;因为之前事故患上恐高症还接跳楼戏,威亚出差错,最后场时从三楼掉下来翻滚到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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