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陕西发生过次旱灾。当时因是大旱灾情严重,饿死无数百姓,饥民无以为食,唯有去扒树皮煮来吃,最后甚至将死人分尸煮食,后来因这食尸之故又引发瘟疫;奏报灾情请求赈灾奏折封又封地送上来,堆满司渊渟案头。
当时司渊渟对这大旱之灾极为重视,然而当时楚岳峙还在边疆征战,户部为保证军饷粮食不断,已经是用尽切办法,国库不能说空虚,可若要再拨出粮食去赈灾,实在是难上加难。更何况放眼朝中,司渊渟也找不到合适赈灾人选,六部自不必说,九卿也尚未完全掌握,他是绝不能放心将赈灾重任交到自己不信任朝臣手中。司渊渟焦心多日都不得其法,最后是内阁首辅徐敬藩站出来,表示国难当前,或许可以效仿张养浩之策,令各地富贾捐粮以换取官半职。
纳粮补官这法令因有太多漏洞可钻,稍有不慎便可能造成营私舞弊。然而在当时司渊渟也实在是已经无计可施,因此再三思量之下,同意徐敬藩谏言,让各地富贾纳粮补官,但同时也对捐官做出定限制。
首先,凡纳粮补官者,律不得在六部任职;其次,最高只可到五品官,且不能是责任重大繁缺;最后则是不能任教职,不可让富贾出身财主教书育人。
而赈粮标准也定得较高,捐银二百或米百五十石者,可得九品官;捐银八百或米五百石,以光禄寺典簿用;捐银千五百或米千石,以八品笔帖式应却先用;捐银两千五百或米两千石以上,可换取朝廷赐予其本人和家属宗亲爵位名号等虚衔。
法令颁布后,确有多地富贾纷纷纳粮补官,为避免各地办赈*员借由赈灾之名侵吞扣留以及亏挪赈款,致使灾民无法及时获得赈资进而加重灾情,司渊渟还下令,各地赈捐局账本都必须上报,且所有在赈灾中被出售官职,也都必须白纸黑字记录清楚上交审核。若发现营私舞弊者,律发配服役,情节严重者律判斩监候待秋后处决。
司渊渟制定赈粮法令,确在定程度上控制营私舞弊情况,让灾情得到缓解,然而,最先提出纳粮补官徐敬藩还是在其中钻到空子。
与徐敬藩来往密切京城米商王世制,他在捐粮时出极大力,不仅捐银十万两,更长期开放米仓供赈粮,随后王世制之子被任官尚宝司司丞,从正六品。之后,王世制之子举荐人才,其所举荐之人得官后再让下面人进行买官,如此,从京城往下十三省,被徐敬藩开辟出条由他掌控“官道”,这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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