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上诉人,怎可以不出庭?”
“呃……也可以由代理人出庭,”陆鸿昌无情出卖儿子,“是举模仿你笔迹签委托书。”
“是他叫律师写委托书,是他趁你昏迷拿你手摁指印!”李举在客房电话里愤愤还击。
两个大人吓跳,不防他偷听。叫他这嗓子嚷得,顿时三边都没声音。
陆家父子之间矛盾并没有因为找到李砚堂而改善,相反,真相让双方都摆明立场。李举明白李砚堂是他能活到现在唯原因,而陆鸿昌,他几乎完全无所谓李举心向着谁,有李砚堂他便有
亲生母亲也应视为代孕者。第二,他当事人与孩子存在继父母子女关系。《婚姻法》在区分直系姻亲和拟制血亲继父母子女关系时,是以是否存在抚养教育事实作为衡量标准。他当事人在九年当中对孩子尽到抚养、保护、教育等义务,双方之间确已形成有抚养关系继父母子女关系。
辩方律师显然措手不及,但仍坚持两点:代孕是违法行为,由代孕引发抚养问题超出法律范围,不应依照现有民法保护其权益。第二,亲子鉴定证明孩子同被上诉人存在亲子关系,同上诉人则没有,而上诉人利用职务便利侵犯病患权力这事实足以证明他缺乏自约束且道德丧失,没有资格作为儿童监护人。
控方律师早有防备,随即询问当事人代理人兼证人陆鸿昌,得知当年他向上诉人明确表示放弃受精卵所有权之后,根据《刑事法学大词典》对于遗弃物即“所有人基于自由意思,而明确表示放弃其所有权之财物,遗弃为物权丧失方式之,对于废弃物,任何人可以随意占有、使用和处分,在任何情况下,遗弃物都不能成为犯罪侵害对象”这条,上诉人行为不构成偷盗。
双方你来往僵持不下,法庭决定经合议庭讨论之后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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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想瞒天过海父子俩在庭审之后不久便败露行迹。
沈黎准备回美国,临行来同李砚堂道别,在电话里开玩笑说:“你那位陆先生好生阴险,求时候要跪下来,结果回来拿个证据还叫两个人押着。好险没帮你移民,否则恩情点没,还要结仇。”
她不知道李砚堂压根不知道上诉事,理所当然以为陆鸿昌是为保护他才没有让他出庭。
时情急李砚堂把电话打到陆鸿昌办公室:“为什事情自己却不知道?!”
陆鸿昌被杀个猝不及防,又莫名紧张,便到处找背锅:“律师说你不出庭没关系,你现在养身体要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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