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到这里,忽地顿住,隔很久方才开口。
“吃是鹿肉。”
斗篷下人微微动,似是偏过头来看他眼。
谢九楼眼中没什波澜:“挂念越多,人越软弱。父亲逼把桌上菜口不剩地吃完,将他割鹿皮那把短刀扔给时,同说这句话。他是极厉害人,杀只鹿,就能叫自己儿子永远长个记性。”
“此后许多年,替家族南征北战,如履薄冰,未曾起爱恨。”
谢九楼凝视着斗篷刚刚伸出指尖来地方,轻笑道:“有个朋友,左手裹着皮革,右手有条疤,也同公子你样喜欢在这个时辰出门,专迎来送往。”
他往后眯眼看看,说:“再走不远,就是冥桥。冥桥过,便出阴司。公子只身人,这是要走?”
披袍子人不说话,只略点头。
谢九楼慢悠悠到江岸最边缘坐下,放布袋,屈起膝,望向满是裂纹泥沙江底:“破晓沉寂,公子陪坐会儿吧。”
身后默然少顷,起脚步声。须臾,黑衣人落座在他身旁。
来路方向又起风,催赶着往这头奔哨声似。
“直到在此处遇见他……”谢九楼在风声中走神般低喃出这句话。
他又瞥眼身边,颔首重新道:“说出来不怕公子笑话,并非重色重欲之人,外头看尽朝生暮死,春华秋实,来这见他第眼,竟就生歪念。他是个闷葫芦样人,看着逆来顺受,其实清楚,他不愿意跟。他愿意跟个人,不是在面前那样子。与他貌合神离三百年,他心不在这里,也只掩耳盗铃当不知道。其实他什不知道呢?他夜夜睡在身旁,梦里叫着另个人名字,他才不知道。在梦外抱紧他,他在梦中才安宁。”
斗篷里人
远处渐显天光,谢九楼静静看着,日出竟也会显得苍凉。
他看够,方出声道:“八岁时,救过只灵鹿。”
身边人动不动。
“在娑婆世里,个叫悬珠墓林地方。”他接着说,“将它救下,见它实在可怜,便在最后次去珠林看过它以后,偷偷带它回家去。”
“那是三百年前,无镛城城主府。城主府——公子多少知晓吧?上到做主,下到做奴,起码有个千百来号人,只当自己机敏,不会叫旁人发现。即便发现,也该不会有什。”谢九楼目光落下来,落到自己脚下,“过日,去外头玩,回来就被婆子领着去吃晚饭。又想着,吃晚饭,再去瞧鹿也不迟,便随婆子去。那日父亲也回来,同们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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