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喜欢她,”那人挑眉,随即抽口气,大概是牵动伤口,“去年年底她不是刚出张新专辑嘛,叫《不散,不见》,名字挺好玩,最喜欢里面首歌叫《哪怕》,估计你也喜欢。歌词有意思——如果有如果,也要这样过。可不是嘛,这人生,哪有多少选择余地。”
沈寻看着他,忍不住嘴角弯,轻声笑。突然间绽放笑容,映着雪白肌肤上艳红樱唇,光华流转,是分外夺目女儿娇。
“你这个人,真能自说自话。”她说。
戴着另只耳机里,莫文蔚正好在唱这首《哪怕》——哪怕说相遇,是离别开始。
那人看着她,似是怔住,心魂不定。
又为什会出现在冯贵平镜头里?照片里她看起来安然无恙,而当初她……她惨状还历历在目。
合上眼,程立靠在椅子上,脑子里却似走马灯,秒也不消停。各种线索在眼前迅速撞击、交织、拼凑,电光石火间,他双眸睁,猛然坐直身子,拿起手机边拨边起身往外走。“沈寻”两个字只在屏幕上停留短暂几秒,冰冷女声就传来——您拨打电话已关机。
他胸口蓦然沉。
他打开微信,看到她留言:伤口沾水,又有点发炎,去下医院。
他方才太入神,居然没注意到她消息。霎间,黑眸中闪过丝懊恼,继而是冷厉之色。他抿紧薄唇,疾步下楼。
他仿佛瞬间回到许多年前,在巷口等他姐姐站在暮色里,也是用这样温婉无奈笑,静静地看着他:“小安真能自说自话,就怕说得再好听,老爸也要打屁股呢。”当时斜阳低照,点亮她娇柔眉眼,是她极好青春。
后来呢,她形容枯槁,对着他又哭又笑,声嘶力竭:“小安,求求你,求求你,你让姐姐去死好不好?”
这时医生在喊沈寻名字,她摘下耳机走进诊室。等她看
半小时前,沈寻塞副耳机,坐在医院长椅上等待就诊。过会儿,她只觉椅子微微颤,身旁坐下个人。她懒得搭理,却感觉肩膀被人轻轻拍下。
沈寻抬起头,撞上双琥珀般瞳仁,那人俊俏眉眼如古画中翩翩白衣公子,微勾嘴角平添几分邪美。可惜,白衣是白衣,上面却溅星点血,仿佛红色碎花,艳丽得诡异。那血大概是来自他眉毛上伤口,伤口上鲜血淋漓,他却仿佛点也不在意。
“美女,听什呢?”他问,嗓音里带着些慵懒。
沈寻想假装听不见,可那人却不依不饶地盯着她,凤眸带笑。
她只得摘下只耳机:“莫文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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