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甚至不准腿软程嘉余瘫坐在地上,小孩不被允许掉眼泪,不许坐在地上撒娇,只能慢慢自己爬起来往外走。
程砚看眼弟弟离开背影,冰冷厌倦目光渐渐从黑暗中浮现起丝奇异色彩。
他想:真听话。
然后……发生什?对,他想起来。第二天那个小怪物又来,抱着箱花花绿绿不知什东西跑到他身边,对他说,“哥哥,把小兔软糖和彩色房子都送给你。”
他像是举着个宝藏,圆润双眼既明亮又充满小心期待,软声问他:“哥哥不生气好吗?”
。再放回去,也不吵闹。
直到有天,雀被放出来时飞到他桌上,大概觉得与他熟,跳来跳去,不时啄下他书页。
后来程砚把雀腿绑起来,扔进楼下土坑里烧。烧完后用鞋踩平土,用餐巾纸擦干净鞋,若无其事转身离开。
从程嘉余作为初生婴儿呱呱坠地时起,程砚就讨厌他。吵闹,丑陋,无意识,说是弟弟,更像个小怪物。
他也确是个怪物,不男不女。早产下来时差点死,救回来后变得体弱多病,不留神就要发烧、呕吐,五天住在医院,两天住在家里。
程砚盯着眼前这个无知无觉小孩,手中笔不自觉转着,接着指腹按住笔尖,点轻微刺痛。
这双眼睛很漂亮。程砚平静地心想,不知道用笔刺进去,会不会碎掉。
“哥哥。”程嘉余又叫他声,举着盒子小胳膊酸,但依旧坚持往上抬抬,他对程砚露出笑容,“这里都是最喜欢,送给哥哥。”
旋转笔停止。程砚把笔放在桌上,转过椅子面对程嘉余,微微俯身看着他,半晌温声说:“你最喜欢
程砚从不关心这个出生好像就是个错误弟弟,与他除线血缘关系,余下不过是个拖累废物。
但是从程嘉余学会走路和说话后,程砚切回避便被迫终止。这个弟弟莫名其妙黏他,喜欢他,到哪里都追在后面跑,哥哥、哥哥地喊,怎甩都甩不掉。
“最喜欢哥哥。”弟弟总是凑过来轻轻摇摇他腿,仰着小脸望他,奶声奶气地问,“哥哥喜欢吗?”
当着大人面,程砚会温柔把程嘉余抱进怀里,笑着说喜欢。如果程嘉余在他房间里,他就把人拖到窗台上往下看,轻声说,“你再来烦,就把你从这里扔下去,听到没有?”
小孩又小,又白,缩在他手上吓得发抖,边掉眼泪边点头。程砚漠然垂眼看着他,告诉他不许哭,小孩就拼命忍住眼泪,直到脸上终于没有泪痕,程砚才把他从窗台拖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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