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地重启,在太阳出来之后阳气急速上升,对留在这里魂魄会有所伤害。”
邺澧看向燕时洵眸光温柔,笑着道:“群狼重义,它们魂魄会由酆都将士们路护送,前往地府,到那里,它们可以自行选择。”
说着,邺澧瞥眼野狼,顿顿才继续道:“是否要投胎为人。”
毛茸茸就别靠近他家时洵!
野狼:……谁告诉你要当人?虽然不是人,但看你才是最不是人那个。
主将,您讲讲道理,夫人抱着又不松手,这是错吗?
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啊诶。
将士面无表情应下,但速度却较比之前快乐无数倍,迅速向酆都之主躬身就转头离开。
不远处其他将士见状,也立刻像开加速键样,火速从废墟和山林中找寻到狼群尸体,把抱起转身就走,坚决不靠近邺澧和燕时洵位置。
眨眼之间,两人周围空出大片真空地带。
燕时洵挑挑眉,在惊讶之余,觉得自己心脏迎来击重击。
他对毛茸茸生物并没有过多喜好,但是头狼昨夜矫健有力身姿还残留在他心中,再加上野狼群为保护魂魄和生人而战死举动,令他对野狼初始好感不断上升。
在这种情况下,他再看野狼,就怎看都觉得很可爱。
强大又可爱生物,谁会不喜欢呢?
虽然他对毛茸茸不感兴趣,可这是主动撒娇野狼诶。
就连狼群尸体都没有遗落下具。
像是清个场样,没人敢靠近吃醋酆都之主。
燕时洵眨眨眼眸,看向自己还维持着姿势却已经空怀抱,又缓缓抬起头看向邺澧,眼眸里带着疑问,似乎是问他这是干什。
原本撒娇样蹭着燕时洵小腿野狼,也仰起头疑惑看着邺澧,觉得这人来者不善。
邺澧却神情自若,丝毫没有自己刚做什自觉,甚至还笑着伸出手,握住燕时洵本来抱着野狼尸体手掌,掏出手帕细心帮他擦拭手上血和灰。
要不是燕时洵手里还抱着野狼尸体,他简直想要弯下腰,揉把野狼不断抖动像是诱惑着他毛耳朵。
邺澧:“…………”
他家大型猫科动物竟然觉得别毛茸茸可爱?看来时洵对自己可爱程度无所知……不对!该死,现在是连狼都要和他抢时洵吗?
邺澧磨磨牙,大跨步走过去,从燕时洵怀里把抱过野狼尸体,然后迅速塞进将士怀里:“干活利落点,没看到太阳都升起来吗?还不快去将魂魄引渡离开,等着让它们受到伤害吗?”
将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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