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淇淇大学以后交每任男友,样子都长得不错,家境也好。莫淇淇自己家也不差,父母都是医生,才有钱供她念美院。
打过招呼之后,三人朝餐馆出发。
路上阵闲聊,乔麦得知程森以前也是美院学生,和莫淇淇个学校,家里是做生意
不过乔麦没打算放弃,只要还有个读者愿意看她写东西,她就会继续写下去。
不知不觉间,已经快到五点,手机进条微信,乔麦拿起来看,是莫淇淇发来:[麦麦你在家吧?把程森带过来,你给掌掌眼。]
程森是莫淇淇新交男朋友。和乔麦不同,莫淇淇从小就性格叛逆,初中开始谈恋爱,到大学就更加猖狂,至少半年就会换任男友,每任男友她都会带来给乔麦看看。
乔麦其实有些羡慕莫淇淇这样洒脱性格:[在家,你们过来吧。]
莫淇淇:[们到你小区门口来接你。]
趣吧,因为那幅画。也许比起她这个人,他更感兴趣是她身体。
在床上躺很久,乔麦才翻身起来,拿换洗衣物去洗澡。这洗吹就是将近个小时。
洗完从卫生间出来,已经快到十二点,客厅电视还在播放综艺,郑丽华在阳台打电话,沙发上只剩她男朋友。
乔麦不小心和那人对上视线,发现他正直勾勾地盯着自己,眼神说不出怪异。
她心头顿时紧,赶紧抱着衣服跑回房间,把门反锁。
乔麦:[好。]
不久后,辆奔驰大G停到她小区门口,莫淇淇在副驾驶朝她挥手:“麦麦,这儿!”
乔麦小跑几步过去,拉开后座车门上车。
莫淇淇简单替他们介绍下彼此,乔麦朝驾驶位程森投去打量视线。
他年纪可能比她们大个两三岁,模样很清爽,右侧耳朵有个亮晶晶,扣在耳骨上饰品。
不知道是不是她错觉,总感觉那人每次见到她眼神都怪怪,看得她心头发毛。
乔麦暗自下决心,等剩下大半年租期过去,她定要另外租个房子。哪怕多花点钱,条件差点都ok,只要是个居室,她再也不想跟人合租-
周日,乔麦坐到电脑前,打开文档写小说。工作以后,每个周末她大部分时间都花在写作上,很少有社交生活。
乔麦是从大学时开始写言情小说。以前家里管得太严,她从来没看过言情,后来到北城读书,父母鞭长莫及,她便如脱缰野马。
看N本言情之后,口味变得刁钻,很难再找到喜欢类型,所以开始自己动笔写。哪知道写和看是两回事,她大概是没有天分,写几年都不温不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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