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27章(3 / 6)

宋临初不知道他是得绝症,也不好问,可但凡是致死病,绝对不是什小病小痛。

都病成这样,还身残志坚,坚持工作,只为巩固家主地位,为后面檀明清上位铺好路。

他对檀明清定是真爱吧,是吧是吧。

宋临初承认,他酸

但凡狗男人把对檀明清十分之好分给他,他们孩子都可以打酱油

“哥哥!”宋临初小跑到檀越面前,“你怎?”

“路过你学校,顺便来看看。”檀越说。

车里头程斌抽抽嘴角。

这从特地拐半个多小时过来路过,可真顺便啊。

“这样呀,出差很累吧,你都瘦。”

哦,是程斌给他送暖脚宝那次。

“咳,就,客户发展来朋友。”宋临初硬着头皮说,又忙转移话题,“你们晚上去玩吧,朋友有约。”

徐良有点遗憾:“这不巧啊?”

“嗯,下次吧,有是机会。”

“行,那就开学再约。”

嘶,感觉冷缩缩,是不是又要降温。”

他下意识地往四周看下,接着他看到不远处梧桐树下停着辆黑色轿车,车旁边站着个身材笔挺男人,他看过去时,男人也看过来,目光与他对上,徐良瞬间有种脖子凉嗖嗖感觉。

徐良缩缩脖子:“那,那是谁啊?”

宋临初顺着他目光看去,接着眼睛亮。

居然是檀越!

前提是他会生话。

宋临初闷声说:“干嘛要那拼,你现在财富已经够多,生不带来,死不带去。”

檀越愣下。

这种话

檀越“嗯”声,说:“老毛病犯。”

他有胃病,如果不按时吃饭,就会胃疼,出差这阵子行程繁忙,忽略饮食,胃又开始难受,下瘦有四五斤。

不过项目做下来,就无所谓这些。

宋临初听立刻就明白

老毛病,那不就是他那个啥,绝症。

“嗯,那先走啦,拜拜。”

“拜拜。”

徐良收回自己搭在宋临初身上手,又感觉那股死亡凝视从他身上挪开

好……好可怕!

宋临初转身朝檀越走去,走着走着就变成小跑。

这狗男人不是还在首都吗,什时候回来,也不跟他说声!

“不认识,谁啊,感觉他盯着们看,有点可怕。”李昶也缩缩脖子说。

宋临初干咳声,说:“是朋友。”

“朋友?”饶是李昶性格大大咧咧,也感觉到不对劲,“你最近怎多社会上朋友,上次来宿舍找你那个也是吧。”

上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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