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他习惯,每个看似平凡角落都能在他脑中由他构想出个故事,“成为废墟之前这是座美丽却空虚城市,如果它不是矗立在杀戮基地当中,想会很喜欢在这个城市生活。可它充斥着永不停歇枪声,这是它最致命败笔。”
不止迟厦,程谓也早就看出来,这片废墟正悄悄地做着改变,最明显是回住处那条路路灯,它们灯杆笔挺,将门前那条路照得敞亮,偶尔程谓起夜,都会踩上从门缝下泄进来小片光。
之所以这些改变不明显,是因为它们不是突然就修复好,街上建筑每天都会填好面残垣或几节台阶,若不是特地留意,压根就瞧不着它们跟前天有什不同。
迟厦拧着脖子四下观察,估计扯着筋骨,他下意识抬手揉揉左肩位置。
“作家,你比年轻呢,这就得肩周炎?”薛寻野问。
迟厦愣下,耸耸肩拿自己打趣:“老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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