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要不今晚跟你
“这都还好,结婚还可以离。就怕他长得又老又丑,或者缺胳膊少腿儿。”
“倒宁可是后者。”
小峰“噗嗤”喷出口酒:“不会吧,你喜欢缺胳膊少腿儿老头?”
“不是这个意思。”
“算,不逗你。总之你自己小心些,被骗感情不算什,总之别被骗其他。有什记得和商量,看男人是火眼金睛,保证不会走眼。”
但或许这就是兔子生存本能,因为太弱小,嗅到点危险气息都会想要避开,而非去冒险。
“不过对这个人也就只能停留在好感这种程度,他有伴侣。只是照他说,他爱人不爱他。”说到这个,还是有些轻微酸涩感觉在心底荡漾开。
刚听到是别人请客时,小峰又要瓶好酒。现在好酒上桌,他呷小口热辣酒,砸吧着嘴,老气横秋地说:“觉得他最开始非要来认识你可能确是因为感情失意,但说不定真是因为和你认识,他才从上段感情走出来。他有明确说过自己结婚嘛?”
宋书华摇头。
“那他最近还总提他那个单恋对象吗?”
宋书华腼腆地点点头。
这些事在心里憋久,吐出来总算畅快多。他看着还在边喝酒边吃肉小峰,神情都变得柔和起来。有朋友感觉真好,特别是这样个会认真听他说,也不会嘲讽他可笑和幼稚朋友。
小峰前前后后分析这大通,但宋书华只最听进点,就是那人有可能已经从那段失意感情里走出来,因为他确很久没有在他们聊天里提起他爱人。只要想到,自己也许是他走出来原因,宋书华就难以按捺自己那颗麻雀样扑腾心。
今天吃得久些,出去时,夜晚已经深,气温降到个位数。
宋书华给他们各自叫辆车,两人站在路边等着。小峰怀里还揣着剩下半瓶酒,只略有两分醉意,正是兴奋时候,拉着宋书华不着边际地说话。
宋书华还是摇头。
“那不就完。喜欢个人都会有很强烈想要谈论对方冲动,你看你都憋不住要和聊这些嘛。不聊,那就是不喜欢。”
宋书华觉得小峰分析得也有道理,点喜悦油然而生,脸又开始发热发烫。还没等他真害羞起来,小峰又给他泼盆凉水。
“但你也别高兴得太早,他总是这样躲在暗地里,你不觉得有问题吗?要不然肯定早跟你发出见面邀请啊。”
宋书华想到自己情况:“他会不会是真结婚?他也没说过他是单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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