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明臣往外走,他就安静地跟在他身后。陆明臣驻足等待片刻,宋书华上前来,他就牵对方手。
手指交握瞬间,宋书华明显有些意外,这是陆明臣甚少会做动作。但对方假装什都没察觉,牵着男人往楼下走。
交握手指让婚戒碰在起,陆明臣竟莫名感到点安心。这是种特有安心,只存在他和宋书华之间,和任何位情人都不会有。
到餐厅点菜
“明臣,走吧。”
“等洗个澡。”
他身上衣服穿整天,已经皱。会议室进进出出,沾染各种味道。
洗澡,重新刮个脸,头发随意抓抓,换掉白天正装,选件短大衣配西裤。
他很久没有在和宋书华约会时这拾掇自己,或者说他和自己丈夫已经很久没有约过会。
想明白这些。
既然现在正好和外面那些断干净,他也不打算再找。想来自己也冷落、亏欠丈夫不少,未来日子还是不要再折腾。
他瞬间做出这个决定,连看待男人眼神都温柔几分。他揽把男人腰:“洗洗手,去换身衣服,们有时间没起在外边吃饭。”
“可是这些菜……”
“扔也没几个钱。”陆明臣有点不耐烦,想到自己才下决心,语气又软软,“来收拾,放冰箱明天吃也行。”
约会这种事,般都是和情人起做。
这身打扮,让他显得年轻些,但盖不住他那种傲慢精英气质。这种傲慢配上他那张端正冷脸,就显得性感。
陆明臣很清楚自己外貌优势,更解这种性感是他猎艳本钱。他只要愿意展露他这面,就会有人愿意在得知他已婚情况下,还甘愿做第三者。
人是种很脆弱动物,最容易被漂亮同类爱情哄骗。
宋书华向很有耐心,等他快个小时,什异议也没有。
许是看他快要发火,宋书华赶紧洗干净手,去换衣服。
很快,宋书华换衣服出来。
黑色贴身高领羊绒衫配深蓝牛仔裤,外面是件驼色羊毛大衣和双棕色软皮低帮靴。头发用发胶往后随意抓抓,别到耳朵后,自然微卷发尾堆在肩上,衬出他修长脖子和雪白皮肤。
大衣下男人高挑、内敛,低眉蹙目间,都散发着种温柔清淡气质。这种时候,他脸上三颗小痣又会变得格外显眼,是种俏皮而挑逗情调。
尽管陆明臣很解自己丈夫这面,又次看到,他还是不免有些惊艳。或许没有人能理解他拥有个这样伴侣还会出轨,连他自己都不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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