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明臣撩起眼皮就能看到对面那张熟悉面孔,看七年,那张脸还和他们初见时样,年轻、美丽、干净。
宋书华长张和他性格样温柔清秀脸,单眼皮、薄嘴唇和尖下巴,头自然微卷齐肩长发,吃饭时,他把侧头发挂在耳后,完整露出右边半张脸。
他皮肤过于白皙,以至于右眼正下方两个小黑点很显眼。两颗黑痣排成线,同样黑痣左边嘴角也有颗。三个墨点不规则地排在他脸上,再搭配上他五官,陆明臣总觉得这像副抽象画,有种他说不清道不明意义。
宋书华感觉到陆明臣目光,随后想起什,他从兜里掏出个绸缎小布包,放到陆明臣面前。
“什东西?”陆明臣放下筷子,去拆小布包。
“阿华,这些事你让周姐做就好。”
陆明臣坐上饭桌,接过宋书华递过来热毛巾擦手,拿起筷子。
桌上三菜汤,清蒸鲈鱼、豆角炒嫩牛肉、炒青菜,还有个海带排骨汤,都是陆明臣喜欢家常菜式,全部出自他丈夫宋书华之手。
“周姐口重,你胃不好。”宋书华简短解释,把碗热气腾腾米饭放到陆明臣面前,在他对面坐下,“快吃吧,菜凉。”
宋书华也是男人,但他自觉扮演着妻子这个角色。
“是个手镯,今天送洗衣服在你风衣兜里发现。”
陆明臣打开布包,看到里面那只爱马仕定制手镯,神情微变。
但他很快平复各种情绪,淡淡看向宋书华,对方好像毫无察觉,仍慢条斯理地用公筷剔着鱼肉里刺。
他熟练地把整条鱼刺剔出来放到旁,再把剔好鱼肉和陆明臣面前青菜调个位置。
如果换个人,陆明臣会觉得他故意这做,只是为激起自己愧疚感,但他知道宋书华不是。他只是习惯性照顾自己,帮
或许有人天生就适合做妻子,并不受性别限制。宋书华个性温吞安静,既不适合都市白领们高压工作环境,也不擅长和各色人打交道,仿佛生来就适合家庭。
于是婚后他就几乎做上全职主夫,成成功男人背后支柱,把陆明臣照顾得周到妥帖,也把家打理得井井有条。
两人面对面吃着饭,桌上只有餐具轻磕声音。结婚七年,他们早已习惯这样沉默晚餐,实在没什可说。
公司经过陆明臣前几年疯狂扩张,已经不是七年前那个小公司。现在涉及业务,宋书华相当陌生。
而宋书华生活三点线,除家里,就是每周三次钢琴班教学,和每周两次瑜伽练习,实在乏善可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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