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铃又响,他却没接,突然拉住想缩回口袋里手,说,宝宝又要弃而去。
这大个人你有什可委屈。
虽这想着,仍是趁着周围没多少行人,胆大包天凑上去,在他被围巾蒙着嘴唇上飞快地亲下。
隔挡毛料保暖且柔软,那余温想必能在他嘴上多停留会儿。
说,明年见。
这里夜晚温凉静谧,恬得丝风都没有,灯光落下来,屋内那些富有异域风情摆饰就只剩片幽微轮廓。他抓着手反剪到背后,这样就把上半身困在怀里,挤上来咬喉结,气息细密如丝线般,捉紧泛热皮肤。
“你得许食髓知味。”
何止知味。
他迟早把偷得点儿都不剩下。
返程航班在次日清晨,到家是下午五点多。
是谁?该用什词来形容他?
“Partner”太笼统,欠缺亲密,而“boyfriend”又太油滑,远不足以阐明他在心里地位。
说,He’smylover.他是爱人。
这个词从口中吐露得如此自然,以至于为那份同时上漾温柔感到诧异。
他说,修好啦。
当晚就回
假期结束,他手头琐事多起来,跟样下飞机开手机,振铃就没停止过。手拖着行李手拖着他去机场外打车,家里才下过场湿寒冬雨,树都结冰,寒潮将至,气象台已经发布,bao雪预警。
不怕死提着他衣领子吼他,你为什只穿件羊毛大衣!
他隔着白毛风高洁傲岸地回答,因为帅。
差点用围巾把这个美男子勒死。
即便也认为这世上再没有谁比他自恋更叫人心悦诚服。
扭头看他,想瞧瞧最终成果,却正巧对上他举起相机镜头,咔嚓声,掉下张托着腮帮发呆照片,油墨快干时被他捏在手上,硬硬卡纸甩出哗啦哗啦轻响,递给。
刚看眼又被他夺去,煞有介事说,要剪下来塞到钱包里。
才不要和你黑卡安全套塞在起啊爸爸。
边腹诽他幼稚,边想找个能随身带着他东西,想半宿。晚上们睡在女主人精心布草卧室里,美中不足是,那有着四根漂亮床柱大床宽度不足米八,两个大男人不得不抱在起。
旦跟他做过,任何带有那方面暗示触碰都让没办法无动于衷,使劲按住他往衣服里摸手,怕在别人家里弄出尴尬动静,恼羞地低吼:“你不要让国际友人对们生活作风感到不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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