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送别》。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他觉得自己灵魂出窍,飘到远山之外,重重烟波之外,残阳如血,落在六角朱亭边垂柳之上。
即便眼睛看不见,他心可能描绘出那样副景象,美好动人,绝非真实场景。
对,最后那句歌词说得极贴切。
沈京墨无话可说,他直在问自己,怎当初没把萧阎好好教导,硬是让他变得这流氓起来。
此时此刻情热,萧阎还是想慢慢来,享受样子,就像得到把精巧手枪。
下子他就想起自己第次摸枪触感,紧张、兴奋,枪也很激动,在他掌心,子弹在内,保险栓将落未落,扳手触即发。即便没有靶子,也有发射目。
沈京墨吓得想直起身:“你、你不会是…改天、改天好不好?”
“不好。”
目明萧阎盯着自己胴体看那种灼热感觉。
或者说,就是因为看不见,这种感觉更鲜明。
萧阎笑笑,然后往床头灯伸下手,只听喀嚓声,沈京墨放心。然而萧阎只是敲敲灯罩,根本没有关灯。
这好机会,他才不会任由自己黑灯瞎火地度过。萧阎摸摸他头发,轻轻拍着他后脑,突然叹口气。
不是郁闷难过叹气,而是安心那种。
壶浊酒尽馀欢,今宵别梦寒。
沈京墨他觉得自己和萧阎像是西洋菜中沙拉,他曾经是见过传教士做过那道菜,粗壮芒蕉和脆口苹果混在起,搅拌,来回贴合。
又好像很奇怪,又好像本该如此。把
“没准备好…”
“不会让你太疼。”
对方置若罔闻,沈京墨有些无计可施。其实不怪萧阎,他确实已经听不见沈京墨哀求,夙愿得偿使得他忘乎所以,只想沉溺其中,甚至因此而死都不觉得难过。
怎样都好,对,怎样都好。
好像耳中听到口琴声音,沈京墨知道这是幻听。但那声音真很大,很清楚,曲调都很明显。
当初被诬陷、被囚禁、被指责,沈京墨护着自己,那只手也是在自己后脑轻轻拍着,安慰着自己。
在他桀骜不驯年纪里,曾经有这样个人出现,是种多难得馈赠。古话说,失之东隅,收之桑榆,能得到沈京墨这样人,哪怕失别切都是无足轻重。
突然而来温柔很容易让人终生铭记。
沈京墨觉得都快把理智磨透,他很难堪地叫道:“别、别这样。”
“可是,还没尽兴,”萧阎很听话没有继续,而是笑笑,“你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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