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热手心乍然离开,萧慎不自觉看眼自己手,忽然觉得他手好像也很难看。
沈青琢往后退步,“教你握笔姿势记住吗?你自己写来试试。”
“好。”萧慎凝神
他不由在心里叹口气,带着团子运笔,狼毫笔尖在上好素纸上游走。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寒来暑往,秋收冬藏。”[2]
沈青琢停笔,随口问道:“先生字和你字比,如何?”
萧慎直愣愣地盯着白纸黑字,时没有吭声。
他没有正经读过书,更不用提对书法有什研究,但他能分辨出字好坏。虽然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可先生带着他写这几行字,比他背《千字文》书上刻字还要好看。
身后温暖热源挨近,鼻尖又嗅到熟悉馥郁梅香,清瘦脊背刷地下挺得笔直,萧慎浑身上下都绷紧,不自觉进入戒备状态。
在这宫里,人人避他如蛇蝎,要靠近他只是为欺负他,所以他抗拒与旁人接近,随时准备逃跑或自救。
这是刻在他骨子里条件反射。
但此刻贴在他背后人,救过他,抱过他,和他同睡在张床上,这多次机会,都没有对他下过手……
“想什呢?”沈青琢察觉出团子僵硬,身体微微往后撤离点,“先生在给你示范,不许走神。”
“看来你能分辨出字好坏。”沈青琢不由笑道,“不过先生和你比,是欺负你。先生像你这大时,写字也像是小狗爪子刨出来。”
其实他撒个小小谎,他十二岁时写字就已经很好看,用毛笔比铅笔和钢笔都顺手得多,从小到大,他直是班里写字最好看男生。
他这样说,只不过是想让团子开心下。
果不其然,团子似乎被他用词逗得笑下,尽管转瞬即逝,但僵硬身体总归是放松些。
“字是练出来,滴水穿石,非日之功。”沈青琢松开他小手,“练字贵在持之以恒,假以时日,你会写得比先生更好看。”
萧慎恍若从梦中惊醒,耳廓爬上丝红晕,小声道歉:“对不起,先生。”
十二岁小少年,嗓音仍未发育完全,只不过平常习惯伪装,声音听起来有种超出同龄人成熟冷漠。
但这会儿暂时放下警觉,底气不足小嗓音变得奶呼呼,还挺招人疼。
于是,沈青琢放缓语气:“好,从现在开始,集中注意力。”
他垂眸看向掌心握住小手,手背上布满红紫冻疮,皴裂表面结好几块痂,怎看都不该是个小孩儿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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