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他喜不喜欢钢琴,喜不喜欢那些排到满课程,喜不喜欢被众人架在个期望高值上无法下落生活?
曲笙不知道。
他只知道自己不喜欢,所以在学校里偷偷报个社团,开始学习自己比较感兴趣吉他。
而在荆丛辙眼里,自己这个半路冒出“弟弟”实在有点笨笨,语文历史只考过分数线,每天还美滋滋乐呵呵。
曲笙是无忧无虑笨蛋。
后来曲笙这猜想被证实,夜里荆丛辙时常坐在露台,坐就是好久,脚边是那只很亲人拉布拉多犬。
根据曲笙观察,那只狗是家里老人心头好,却不是荆丛辙,他们只是恰巧都在露台休息。
就这样偷偷观察过几次,曲笙第二天就会起不来床。
倒是从没想过让荆丛辙发现自己,他很清楚他们不是路人,他难过时候不希望有人打扰,所以猜测荆丛辙也不愿意他去叨扰。
况且荆丛辙这年十九岁,刚上大学,未来是父亲规划好,他只需要按照既定路线走就好。
眼泪又涌出来。
荆丛辙不可能不知道,他没有家,他唯二亲人都去世,他这人怎这样啊,还问!还问!
小孩儿哭荆丛辙有些不知所措,好在很快便把手搭在曲笙背上,才发现他那瘦弱,两边肩胛骨突出那明显,这两年只有个子拔高些,声音、面容、连同躯干都还是稚嫩,仿佛经不起点摔打。
荆丛辙便放轻声音耐心地哄,还把冰箱打开递给他瓶原味酸奶。
哄小孩方式有许多种,荆丛辙只会最笨拙那种。
而做笨蛋没什不好。
只是他们注定平行。
可偶尔……很偶尔
曲笙对未来却充满迷茫。
后来荆老爷子发话要把他留下来,并嘱托荆丛辙好好照顾小孩儿,当做自己弟弟样对待。
荆丛辙照做,每周回家都会顺路去曲笙学校接他。
曲笙十四岁才开始学习小提琴,拉得跟锯木头样难听无比,也不敢说自己不喜欢,指节长茧、蜕皮,再长茧,在疼痛中忽然悟出些道理。
荆丛辙夜里不睡觉和狗待在块,是不是也不喜欢拉小提琴?
曲笙接受。
在冰箱门打开刹那,光晕落在荆丛辙侧脸,那个画面曲笙记好多年,说是神祇降临也不为过,这辈子再也没见过那好看且顺眼人,乃至于对他贸然闯入都不介怀。
他悲伤淡点,但只是点,接下来回到房间他还是睡不着,想起荆丛辙所说失眠。
他常常失眠吗?
不然不会这巧听到厨房里他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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