旦下定决心,路辞立即有种醍醐灌顶感觉,浑身上下每个窍都开,简直是干劲十足。
他“噌”下从沙发上跳起来,欢呼着蹦两下,给自己加油打气。
“瞎叫唤什,”路祖康吼他,“不吃饭还来劲儿。”
“现在不用吃饭,”路辞哼声,重重拍下自己胸口,“爸,妈,你们看这是什?”
林咏梅很给面子:“哟,小宝贝有胸肌啦?”
路辞之前觉得他喜欢悠悠,因为悠悠长得漂亮;他觉得他喜欢陈乔,因为陈乔成绩好;他觉得他喜欢吴青桐,因为吴青桐名字好听;他觉得他也喜欢英语课本里Jane,因为Jane英语特好,成天和外国人拽英文,牛逼死……是季时风让他明白,这些喜欢都不叫喜欢,叫欣赏、羡慕、佩服,他对季时风那样小鹿乱撞喜欢,才叫做喜欢。
路辞之前还觉得,他喜欢季时风就向季时风表白,要是季时风接受,他们就谈上恋爱;要是季时风拒绝,就和网上说那样,他俩就只能老死不相往来,连朋友都没得做。
原来“谈恋爱”和“老死不相往来”之间还有条道,他还可以追求季时风啊!
路辞没谈过对象,也没喜欢过谁,加上他是个根筋个性,从小到大又是要什有什,从来没想过“追求”这回事。
“追”和“求”都是他从来没体会过滋味,哪怕他想要是全世界限量百盘游戏联名卡带,他爸都能烧钱给他弄来。
路辞回到家还有点儿发懵,盘腿坐在沙发上,只手托着腮,若有所思。
阿姨做好饭,喊他:“小路,吃饭。”
路辞正发着愣,没听见。
林咏梅从楼上下来,见路辞傻吧唧地坐那儿,关心道:“小宝贝,怎这是?”
“又犯病吧。”路祖康接着下楼,“等会儿问问他哥,他又犯什病。”
“他有个屁胸肌,”路祖康泼冷水,“鸡胸都比他有胸肌。”
“
没有什东西需要路辞费尽心思去追,也没什东西需要路辞千方百计地求。
既然季时风是钱买不来,那他就去追求季时风。
他就不信,他这个有钱长得帅招人疼招人爱十八岁大男孩,还不把季时风这鸟人追五迷三道神魂颠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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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求必须追,追他妈个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
林咏梅瞪他:“有你这说自己亲儿子吗?”
“吃饭吃饭,”路祖康搂住妻子肩膀,“甭搭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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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辞盯着茶几,失魂落魄。
从认识季时风起,他点点弄明白些以前不知道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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