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时风以前觉得路辞是因为“主理人”这个称号才参与球队,但今天他在一边静静看了很久,忽然发觉不是的。
或许“主理人”这个称号对倒霉蛋很重要,但球队对他更重要。
路辞愣愣地抬起头,灯光将他的双眼照得清凌凌的,里边像是有一汪水在晃荡。
“真的啊?”
季时风勾起唇角:“真的。”
路辞眼眶都憋红了,仰头看着季时风:“我怎么就软了吧唧,我、我忙前忙后的,我要干的事儿可多了,我……”
季时风就在一边静静看着他,眉目冷峻,看不出一点波澜。
路辞心里好难受,胸口又酸又胀,季时风为什么总要打击他呢,他就那么差那么坏吗?
“我就没有一点好吗,”路辞紧紧捏着绿茶瓶子,指尖泛出青白色,“一点都没有吗?”
他等了两秒,等不到季时风的回答,于是无地自容地垂下头,死死盯着地面。
,怎么抓都不顶用,怎么觉着这是痒在骨头里了?
“挠什么,”季时风说,“腿痒了?”
“你管呢,”路辞眼神闪烁,“你过来找我干嘛,看我笑话是吧?”
“是啊,”季时风揣在卫衣口袋里的手把玩着那根小皮筋,“多好看。”
路辞才精神点儿,一下子又蔫儿了,丧了吧唧地垂着头,捏着绿茶空瓶,声音低低的:“你也觉得我这主理人当的不怎么样吧……也对,要是你觉得我好,你就加入篮球队了。”
路辞擤了擤
眼前忽然出现了一双鞋,季时风在路辞面前蹲下:“也有一点。”
路辞一愣。
“你想要队伍好,这一点就够了。”季时风抬手想摸摸路辞柔软的脑袋,还是忍住了。
倒霉蛋没有什么体育天赋,也没有什么当带队人的魄力,但他真诚地希望所有人都好、都开心,这就够了。
他扛一箱水,先让其他人喝,甚至忘记了自己也很渴;他给队伍里每个人买最好的护具,却忘了给自己买一套,跑前跑后捡球把膝盖都摔肿了;他经常请所有人吃饭,不是为了炫耀自己多有钱多牛逼,只是为了让大家辛苦完能吃顿好的;他自己被骂“娘炮”可以忍,但其他人被骂“娘们队”他忍不了。
季时风笑了笑:“你根本不会打篮球,怎么带队。”
“谁说我不会打!”路辞不服气,“我都176.3了,再发育发育马上180了!180都能当主力了!”
声音越说越小,越说越没自信。
“好吧,我就是打不来,投篮也投不进去。”路辞肩膀一垂,像棵被风吹弯了的小树苗。
季时风接着说:“你带队软了吧唧的,他们都不怕你,怎么听你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