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喜欢宁馥。就愈发希望宁馥能把每步都走出刻印在石头上痕迹。她每步都应该向前,走向成熟,背负沉重,注定成为名伟大记者。
他喜欢是要给她加点沉重东西,让她朝伟大跨出那步之遥。
而不是耽于情爱。
他自己于这些,也并没有多大兴趣。
关童讪讪地闭嘴。
家伙可别给不识好歹啊!”
他啰啰嗦嗦地说达通,核心意思就是:歇够赶快回来开工干活,调查记者部不能没有你!
——顺便把浪够宁馥也提溜回来吧!
不要太任性!
其他八卦废话都被钟华自动过滤,例如——
钟华却突然笑,“不过最近是解她多些。”他在挂电话前怼关童,“她比你可爱太多。你要多向宁馥学习,老关。”
宁馥好吃,嗜甜,喜欢烤红薯和快乐水,也喜欢吃牛肉干和各种奶制品,总是喝劣质奶茶,不在意外表,却非常在意保养她那头长发。
她最近就沉迷这个街心公园拐角奶昔,每天这个点就去买。
钟华挂断电话,手机还没放到衣兜里,便听见宁馥在喊他。
“钟华,你来,陈苗说她也想喝紫色这个!”
“你这些天都和小宁在块?”
“和她相处怎样?就猜她是合你狗脾气,看这个世界上就这个特殊人才!”
“考虑考虑不?大个八、九岁不是事,关键看你现在有多解人家,赶紧出手,投其所好!”
钟华忍着他聒噪,“别再让听见你费这种口舌。”
他曾经堂堂正正地说过,“喜欢她”。以欣赏语气,问心无愧,坦坦荡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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