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杨时屿早已跟陌生人无异,就算在法院过道上相遇,都不会打声招呼,他自然也没什立场去骂杨时屿没有兄弟义气。
最后当庭宣判结果就如靳舟所料,故意杀人罪,但从轻处罚。
被告母亲崩溃大哭,说自己儿子生性纯良,倒八辈子霉遇上那个坏女人,还诅咒对方不得好死。
这样闹剧靳舟在法庭上见过不少,起先他还会感慨世间百态,众生百相,但
到法庭辩论阶段,杨时屿不再问话。
由于被害人保住性命,检察官建议以故意杀人未遂,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予以量刑,而被告律师则建议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者罪名更重,后者罪名更轻,被告律师也采取轻罪辩护策略,但以目前人证物证来看,靳舟觉得够悬。
被告人有主观杀人故意,只是最后结果未遂,如果靳舟是法官,他大概率不会采纳辩护律师意见。
思绪在这里骤然停住,靳舟自嘲地笑笑——“如果他是法官”,这分明是个伪命题。
在杨时屿反应,似乎越来越习惯在法院里见到靳舟身影,而靳舟作为法院“常客”,也越来越习惯被杨时屿当作空气。
检察官问话结束,杨时屿看向被告人,语调毫无波澜地发问:“你和被害人结婚多久?”
被告人:“五年。”
“结婚五年,”杨时屿语气陡然变得严峻,“就因为‘做菜难吃’,你就拿菜刀砍向被害人?”
被告人:“这不是次两次事,是长期积攒下来矛盾,跟她结婚这久,她就没有哪顿饭做得好吃。”
每每想到这事,靳舟就忍不住骂杨时屿句狗东西。
自己说法官没什好憧憬,害得靳舟迷失人生方向,结果现在倒好,这人自己当法官。
这就好比两兄弟同时有心上人,为兄弟义气,两人约好都不脱单,结果其中人偷偷抱得美人归,总之都不是人干事儿。
但话说回来……
靳舟轻呼口气,收起骂人心思。
杨时屿:“所以你认为你动机很合理吗?”
被告人:“也不是,只是时冲动……”
九年时间过去,杨时屿样子几乎没怎变化,仍旧留着干净清爽短发,薄薄红唇中偶尔露出排皓齿,洩出轻缓但有力声音。
大陆法系法官和英美法系不同,会主动盘问被告人,调查清楚犯罪事实。在事实清楚案件中,有法官甚至会向被告人施压,让其认识到自己错误。
很显然,杨时屿就是进攻型法官,把被告人问得支支吾吾,手足无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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