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沂以前班上同学大多埋头学习,标准三好学生。
他圈子小,交友很少,可能在影视作品和书中看过,但身边还是少数。读书时有极少数男孩子向凌沂递橄榄枝,凌沂全都忽视。
所以凌沂对这件事情先是惊讶,接着便慢慢消化接受:“可能真心喜欢。”
大多数人还是喜欢异性,虽然现在允许同性结婚,年轻点人大多能够接受,老辈却大多接受不。
之所以宁愿顶撞家长也要和对方在起,大概因为真想过这样生活。
边道:“对,有没有和你说过,小叔叔,长特帅那个,他结婚。”
凌沂当然记得。
孟西华学习不好,孟西华这个小叔叔学习也不好,凌沂和孟西华读初二时候,小叔叔读高二。
暑假三个人凑在在起写作业,小叔叔特别不愿意写数学试卷,让常年奥数等奖凌沂帮他写。
凌沂往往是最早完成作业那个,常常在放假第周就写完所有学科作业。
“大概是吧。”孟西华涮几片牛肉,“小叔叔爱做什就做什,觉得他们长得还挺般配。可惜你没有参加他婚礼,那男给小叔叔准备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朵玫瑰,酒店几乎成玫瑰花海,几个花粉过敏亲戚不敢进去,哈哈哈哈,是不是有点浮夸?都替小叔叔感到害羞。”
凌沂:“……”
孟西华边吃肉边说话:“以后绝对不会做出这种肉麻事情来,太浪费,不知道那个酒店最后是怎收拾。你肯定也不会这样做。”
确实。
弄十万朵玫瑰铺在酒店里结婚当然不是凌沂风格。
他在孟西华家里弹钢琴倦便学习高中物理和化学课程,顺便给小叔叔做做卷子指导功课当娱乐消遣。
“这早就结婚?”
孟西华被辣鼻头通红,他开瓶啤酒:“和个男,那男比小叔叔大八岁。”
凌沂刚喝进去口豆浆,听孟西华这句话,他差点被呛到。
“想不到吧?也想不到,爷爷想打断他腿。”孟西华和凌沂吐槽着,“这段时间爷爷天天自言自语为什两个男能登记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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