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刘诗铃,诗歌诗,铃铛铃,家
当初交房时,本身房子就配有简装,所以向坤也没有再花钱多做装修,当时想着如果以后收回来自己住,再重新装修,所以只买简单几样必要家具,以及空调、洗衣机等几样电器,电视和冰箱都是租户后来自己添置。
之前租户虽然人不错,但家里也是有两个小孩,住几年,墙壁、地砖什多少也都会有些污损,不过本来就是便宜简装,向坤也不怎在乎,很痛快地就把押金分不少地都退。
又简单清扫下,当天晚上向坤就搬过来——反正他租屋里也没多少东西,早上花个小时就打包好。
搬东西时候,个看起来估计还在上幼儿园小胖妞边吃着棒棒糖,边站在向坤家门口张望。
“小妹妹,有事吗?”向坤走过来尽量用温和声音问道。
很大改变。
特别是在和唐宝娜起远足那次后,他觉得可能远离人群和都市,或许是更好选择。
确实,他现在没有什必须要留在这座城市理由。
回到老家话,他也想好,这百多万先给父母买份大额商业保险,然后剩下钱存起来,自己只需要很少部分钱,就可以撑好几年。
不结婚、不养孩子、不追求生活品质话,其实要活下去消耗是很小。
“小民哥哥和小风哥哥他们家搬走吗?”小胖把棒棒糖从嘴里拿出来,然后边向他身后探着,边奶声奶气地问道。
向坤知道,“小民哥哥”和“小风哥哥”估计是之前租户家两个孩子,都是男孩,没记错话应该都上小学。
“是啊,他们搬走,不过搬不远,就在旁边那小区,他们走前没有告诉你吗?”
小胖妞瘪瘪嘴,似乎有些不高兴,也没回答向坤,扭头向旁边走去,走两步忽然想起什似,又跑回来,从兜里掏出根棒棒糖递给向坤:“叔叔,给你吃。”
向坤愣下,刚想推说叔叔不吃,但看到小胖妞那希冀眼神,犹豫下,还是接过糖果,然后摸摸她脑袋:“谢谢你,你叫什名字呀?”
……
到底是离开还是留下,向坤还没有做最后决定。
不过不管是什决定,先把房子收回来是肯定。
之前租户其实也是向坤这套房子唯租户,从他这房子交房后就开始租,两边都不是很计较人,遇到事情各退步就完,这几年配合还算不错。
搬走之后,那租客还特意简单清洗下房子,所以向坤过来时候,并没有看到地狼藉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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