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个拇指厚。
“吃饭吧!”林挽月继续埋头往自己嘴里扒饭,打仗对她来说早已经不是什新鲜事,入伍两年林挽月大大小小仗已经打过九十八场,她记无比清晰。
吃完饭林挽月和林宇起去前排送碗,林宇也曾多次要充当帮林挽月跑腿活但是都被林挽月拒绝,她只是不想和群男人挤在起毕竟自己身体是个天大秘密,但是除此之外事情林挽月都会自己完成绝不麻烦别人。
送完碗林挽月朝着人群外走去,却不想林宇跟上来。
林挽月有些不解,但是不等她开口林宇便嬉皮笑脸对林挽月说道:“哥,这几天就要打仗,跟你起去加练吧,反正临阵磨枪不快也光嘛,你再指导指导?”
“走吧。”
两年来林挽月除每天操练之外还会对自己进行两个时辰加练风雨无阻,哪怕是打仗,把这场仗打完所有人都精疲力尽去休息时候林挽月还是会顶着极其疲惫身体给自己进行两个时辰加练。
她要活着,她身上还背负着百十八条人命血海深仇,这是她跪在村口闻着尸体燃烧味道看着眼前熊熊大火立下血誓。
可是她是个女人,体力和爆发力都不如男人,而且她面对是比离国男人更要壮实善战匈奴,稍有松懈恐怕就要马革裹尸,林挽月不怕死,在每场战争中林挽月都没想过活着回去,所以她拼杀最猛最没有顾忌,可是求生是每个人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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