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纵火事件之前,差不多每三天就能碰到她次。虽然平时她就总是无精打采,但事件当天晚上脸色已经可以说是可怕。”
——请您描述下当天晚上情况。
“当时是晚上八九点钟样子吧。看到她拿着个大袋子在公寓周围转来转去。直到现在仍然非常后悔当时没有留住她。直觉得,说不定正是自己迫使
分周刊便在报道中推断:“她这是想隐藏自己犯罪行迹!”
报道中还包含她私生子身份以及过往经历,还有她那个做酒吧女又十七岁生子母亲。当然也没有落下她备受养父虐待,中学时参加不良团体,后来因涉嫌抢劫伤人案而被送进儿童教养机构这些事实。以及在离开机构后,她看似洗心革面回归正途,却又因心爱人与自己分手而再次化身野兽经过……
这种可以说是陈词滥调般成长历程和分手情景被反复玩味,在满足人们猎奇心理同时,往往也会唤起人们同情心,从而成为酌情轻判依据。然而,参照“永山基准”[5]这死刑判断标准来看,认为无法免于极刑人还是占大多数。
整个夏天,两家电视台如同搞竞赛般轮番上阵进行报道,也对这种舆论形成起到推波助澜作用。
其中则报道是住在现场附近位白发老婆婆证词。她细致入微地描述案发当晚幸乃在现场周围徘徊样子,并攥紧胸前挂坠,喋喋不休地说道:“竟然把小孩子也卷进来。像她这样根本就不是人,必须判她死刑。神是不会宽恕这种事。”
另个则是敬介先生所住公寓房东,草部猛先生。草部先生成为当地居民委员已经很多年,案发前周他还调解过附近公园里少年团伙之间纠纷,深受周围居民信赖。
草部先生与受害者美香女士关系很好,对待那对双胞胎姐妹也如同自己亲孙女般疼爱。听说他们家被跟踪狂闹得鸡犬不宁后,每当遇见幸乃,他总会上前打招呼,甚至包括案发当晚。有几次他还瞒着美香女士把幸乃叫到自己家里,打算开导开导她。
最开始,草部先生当然只是对这种纠缠不清卑劣行为感到义愤填膺,然而幸乃所抱持那种孤独与虚无超出他想象,令他渐渐从单纯好奇,不知不觉间开始将她视为必须保护对象。
草部先生在那场火灾中也吸入浓烟,住院接受治疗他无疑是案件受害人之。然而在他出院后不久接受电视台采访时候,内心却表现出极为复杂感情。
——您认识田中嫌疑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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