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才他在对方脖颈上蹭汗的时候,把对方的衣领弄乱了,这人今天又挽了个高高的发髻,把大片后颈完全露了出来。
那段后颈看起来纤细而脆弱,因为常年不见阳光而显得苍白,仿佛最好的汝窑陶瓷,一丝瑕疵也没有季如雪垂下眸子,从这个角度,还能隐隐能看见微凹的脊柱曲线,往松散的衣领里延伸进去。
季如雪盯着那截洁白纤细的后颈看了许久,又忍不住微微俯身,把脸埋在对方脖颈间,细细嗅着那发间衣领里的熟悉味道,那是一种雨后薄荷般的清新味道,又干净又清爽,还有一点点苦涩,让人觉得很安心。
这个时候,林若轩已经写完了信,他伸了个长长的懒腰,轻轻推了一把背后的季如雪:“累死我了。殿下,别靠那么近,你很重的多大的人了,还撒娇。”
季如雪抿了抿唇,站直了身子,忽然道:“我给先生涂药吧。”
那也是自己养的!就当自己养的小猪长大了,没有枉费四年多的辛苦投喂,自己明明应该高兴才是,怎么能如此心胸狭隘,斤斤计较呢?
林若轩努力安慰着自己,心态总算平和了些。
再说了,季如雪如今变得活泼多了,再也不像小时候那么阴郁,这些年来也从没干过什么变态反派的事情,完完全全向着“阳光青年”的目标顺利发展,看来自己“教化反派,拯救男主”的任务,已经完成了一大半。
季如雪眨了眨眼睛:“先生在想什么呢?”
“哦,没什么。”林若轩回过神来,“我正琢磨着,怎么给你舅舅写信呢。”
林若轩微微一愣:“不是昨天才涂过吗?”
季如雪振振有词道:“千金轩的大夫说了,这种祛疤的膏药,最好每天都要涂。”
林若轩嘀咕道:“这都涂了快四年了,也差不多了吧。而且我一个大男而且我又不是女人,不用这么讲究。”
季如雪也不勉强,只垂下眸
“先生怎么又给他写信?”季如雪暗暗撇了撇嘴,又忍不住偷瞟那信上究竟写了些什么。
雪白的宣纸上是几行清隽漂亮的字迹:“见信如晤。余听闻,君不日将进京”
季如雪只瞟了两眼,便发现不过是些干巴巴的官样章,心中莫名舒坦了些:“嗯,舅舅马上就要回京了,听说已经到了居庸关,你们又是旧识,确实应该接风洗尘。”
“是啊。我还听说,你舅舅的军队进奉天府的时候,一路上无数的女子竞相围观,搞得车队都走不动了,哈哈”林若轩想着东厂收到的线报,忍不住八卦起来。
自己那个舅舅如何如何,其实季如雪丝毫不在意,此时此刻,他正出神地盯着林若轩的后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