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才他在对方脖颈上蹭汗时候,把对方衣领弄乱,这人今天又挽个高高发髻,把大片后颈完全露出来。
那段后颈看起来纤细而脆弱,因为常年不见阳光而显得苍白,仿佛最好汝窑陶瓷,丝瑕疵也没有季如雪垂下眸子,从这个角度,还能隐隐能看见微凹脊柱曲线,往松散衣领里延伸进去。
季如雪盯着那截洁白纤细后颈看许久,又忍不住微微俯身,把脸埋在对方脖颈间,细细嗅着那发间衣领里熟悉味道,那是种雨后薄荷般清新味道,又干净又清爽,还有点点苦涩,让人觉得很安心。
这个时候,林若轩已经写完信,他伸个长长懒腰,轻轻推把背后季如雪:“累死。殿下,别靠那近,你很重多大人,还撒娇。”
季如雪抿抿唇,站直身子,忽然道:“给先生涂药吧。”
那也是自己养!就当自己养小猪长大,没有枉费四年多辛苦投喂,自己明明应该高兴才是,怎能如此心胸狭隘,斤斤计较呢?
林若轩努力安慰着自己,心态总算平和些。
再说,季如雪如今变得活泼多,再也不像小时候那阴郁,这些年来也从没干过什变态反派事情,完完全全向着“阳光青年”目标顺利发展,看来自己“教化反派,拯救男主”任务,已经完成大半。
季如雪眨眨眼睛:“先生在想什呢?”
“哦,没什。”林若轩回过神来,“正琢磨着,怎给你舅舅写信呢。”
林若轩微微愣:“不是昨天才涂过吗?”
季如雪振振有词道:“千金轩大夫说,这种祛疤膏药,最好每天都要涂。”
林若轩嘀咕道:“这都涂快四年,也差不多吧。而且个大男而且又不是女人,不用这讲究。”
季如雪也不勉强,只垂下眸
“先生怎又给他写信?”季如雪暗暗撇撇嘴,又忍不住偷瞟那信上究竟写些什。
雪白宣纸上是几行清隽漂亮字迹:“见信如晤。余听闻,君不日将进京”
季如雪只瞟两眼,便发现不过是些干巴巴官样章,心中莫名舒坦些:“嗯,舅舅马上就要回京,听说已经到居庸关,你们又是旧识,确实应该接风洗尘。”
“是啊。还听说,你舅舅军队进奉天府时候,路上无数女子竞相围观,搞得车队都走不动,哈哈”林若轩想着东厂收到线报,忍不住八卦起来。
自己那个舅舅如何如何,其实季如雪丝毫不在意,此时此刻,他正出神地盯着林若轩后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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